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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王鍏(左)強調,以違規的嚴重程度而言,取消全科成績的處罰恰當,今次「減刑」只是基於「公平原則」。 歐陽文倩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歐陽文倩)校本評核抄襲處分「兩把尺」的問題,早於去年首屆文憑試放榜後已浮現。當時已有教育界人士認為,學校捉到只需校評零分、但考評局捉到就取消全科成績屬「雙重標準」,對考生而言不公平,但考評局當時卻未有正面回應,最終發展成今年的大問題。雖然局方強調是次集體抄襲證據確鑿,處以「極刑」亦屬合理;但因一直以來公開考試上訴機制,只容許調高成績但不設降級,要讓「雙重標準」做到公平一致,只能一起處以較輕的罰則,讓被取消成績的抄襲生減刑「受惠」。
考評局未明言日後處理方式
考評局雖然表示會就機制作檢視,但未有明言日後的處理方式,不少教育界人士均強調有必要統一罰則,以免再有爭拗或不公現象。不過,校本評核實際運作仍有不少問題,如津貼中學議會主席林日豐就提到,教師在把關上須負多大責任、是否有能力去處理各式各樣的抄襲;若遇上學生不肯承認抄襲,當中的上報機制又該如何;考評局若每個「懷疑個案」都要處理,工作量會否太大等等,這都需要一一解決。
教聯會黃均瑜則指,不論最終機制如何,最重要是向考生帶出「作弊零容忍」訊息,遇到作弊個案要予以嚴懲,讓學生知道學術誠信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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