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因拍攝男藝人肉照,去年被裁定非禮及刑事恐嚇3項罪名成立、判囚17個月的62歲富商劉定成(劉公子),早前獲准保釋外出上訴,要求推翻定罪及17個月的刑期,但昨日全部被上訴庭駁回。目前在保釋期間的劉定成昨到庭聽取裁決後,被押往囚室即時繼續服刑。他的契仔盧昕傑昨亦有現身,但拒絕回應記者的提問,劉的律師亦沒有提及劉會否再上訴。
上訴庭在判詞指出,劉定成假扮廣告公司職員或以試鏡為名,利誘2名事主A及D先生拍攝裸照,再恐嚇2人,絕對不是意氣說話或情侶之間「耍花槍」,原審法官亦已詳細分析2名事主的證供。雖然A先生的事件發生於2003年,與案件開審時相距9年,但辯方在審訊時沒有投訴案件延誤對劉造成不公,而觀乎辯方在原審時可以就A先生與被告當年的詳細對話作出盤問,可見劉有能力給予大律師全面的指示。
至於判刑方面,上訴庭認為17個月的刑期沒有違反原則亦非明顯過重,劉有計劃犯案,其年紀及無案底並不足以構成求情理由,而且案件有延誤亦是可以理解,因為當中涉及大量證人,調查需時,劉不應再獲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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