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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旅客超量攜帶黃金、白銀類飾品製品出境,被沙頭角海關截獲。圖為關員早前截獲一批首飾。 資料圖片
沙頭角海關近期查獲1宗香港旅客違規超量攜帶黃金、白銀類飾品製品出境案,關員在其隨身攜帶的公文包中,查獲黃金轉運珠、黃金耳釘、黃金項鏈、黃金手鏈、黃金手鐲等足金首飾共643.2克,以及銀項鏈、銀手鏈、銀吊墜等白銀飾品共250.1克,目前該案已移交緝私部門處理。
攜銀逾50克 須申報徵稅
據沙頭角海關負責人指,旅客攜帶金、銀及其製品進境,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在一般情況下,超過50克須向海關書面申報。超出自用、合理數量範圍的,視同進出口貨物,須憑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予以徵稅放行。
黃金出境嚴 限帶50克
攜帶黃金出境則更加嚴格,因為黃金屬於國家限制出境的資源性物資,任何單位和個人出口黃金須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專用許可證件,出境旅客攜帶黃金也應向海關主動申報,數量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一般為50克以下)。
該負責人提醒,凡隱瞞不報或者用其他方法逃避海關監管的,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政處罰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處理。涉嫌走私的,將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薇 深圳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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