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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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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來最後陳詞 (摘錄)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8-27]

■ 我是很不完善的人,我主觀主義,脾氣暴躁,我有嚴重的過失和錯誤。

■ 我絕沒有逼走王立軍的意思,一個巴掌能打出一個叛國者?

■ 徐明對我兒子留學的資助,我失察少教,難辭其咎,我有責任,作為父親,子不教父之過。

■ 徐明和谷開來尼斯房產的事,我到現在也不知曉,我對該房產概不知情。

■ 過去16個月,辦案部門工作人員對我是照顧的,談話文明,多數同志有素養。

■ 我得知此事在劫難逃,所以我內心有軟弱的時候。我現在深陷牢獄之災,百感交集,也只剩餘生。

■ 我也想對谷開來說,我最近聽別人說你收了很多錢,的確是不應該的,但我也聽說,你收的錢裡邊大部分是合法的。

■ 我沒有管好家人和下屬,我有大過,對不起黨和群眾。

■ 這次審判歷時5天,讓控辯雙方都有機會充分發表意見,還有微博傳送了信息,表明了中央搞清事實、追求公正的決心,也使我對中國司法的未來又增添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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