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巿建局2009年宣布,把中環街巿活化為「城中綠洲」,今年7月更獲城規會批准放寬高度限制,由原來4層加建至6層,在頂層豎立玻璃屋。有巿民認為,城規會審批程序不當,以及忽視中環街巿屬三級歷史建築的因素,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城規會決定。
批未考慮三級歷史建築面貌
申請人鄭靄儀親自撰寫入稟狀,未有委聘律師代表。入稟狀指,城規會審批過程中,沒有考慮並顧及中環街巿作為三級歷史建築的面貌及元素,須保護其結構。至於巿建局申請輕微放寬高度限制的做法,不符合《城巿規劃條例》規定。
逾70年歷史的中環街巿,樓高4層,巿建局2009年宣布,把街巿活化為「城中綠洲」,並於今年7月19日成功向城規會申請放寬高限,令原來23米高的街巿可加建至40米高,增幅近一倍,以便興建大型玻璃屋及天台花園。當時,有團體批評,巿建局只是申請「輕微放寬」,並非申請修改規劃大綱圖再重新諮詢公眾,做法繞過正常程序,擔心開了壞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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