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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反對派將在立法會動議引用特權法,調查香港電視不獲發免費電視牌照的原因,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日指出,《基本法》賦予立法會向政府索取資料的權力,但《基本法》亦給予特首決定可公開哪些資料的權力。他認為一切都要依法辦事。
曾鈺成昨日在中大講座上回應學生提問時指出,在他的印象中,不記得立法會曾否運用特權法索取行會資料,但一切都要依法辦事。根據《基本法》,立法會有權向政府索取資料,但特首也有權決定提交哪些資料,在這情況下是否最終由法庭裁決,是一個可能性,但對薄公堂對事件未必好,如有大矛盾,雙方應可透過協商解決。
他續說,自己並沒有向參與是次決策過程的民建聯成員了解過事件,對方也不應告知他,而行會成員中哪位贊成發牌、哪位反對發牌確實需要保密,但保密制並不影響當局就行會作為一個集體作出的發牌決定,向公眾解釋原因。
未見特首違行會大多數意見
被問到有報章指稱,行會「大部分」成員都支持發出3個免費電視牌照,但特首梁振英「獨斷」只發出2個牌照,曾鈺成則指,自己任行會成員時,特首不會要求行會表決,在遇上有爭議的問題時,倘有行會成員無表明態度,特首會逐個追問,然後自己作出決定,但就確實未出現過特首最終的決定,是違反大多數人的意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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