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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顏倫樂
一手私宅施工量大跌,有地產商將矛頭直指政府,認為是政府審批進度緩慢所致,但本報翻查資料,政府審批建築圖則的申請受《建築物條例》規管,法定期限最遲60天回覆發展商,實在沒有拖慢的理由。有學者稱,政府近年增推土地,地產商土儲急升,「蠟燭兩頭燒」之下自然放慢動工步伐,間接拖慢動工量,惟土地發展有期限,估計之後施工量將持續上升。
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兼會德豐地產主席梁志堅表示,今季施工量偏低,是由於政府近年增加批地,增添當局審閱項目圖則的工作量,或令審批時間延長,非發展商刻意拖慢項目發展步伐。他又指,近年發展商主要靠政府推售的地皮發展項目,認為政府可開拓更多渠道,以提升施工量及土地供應,認為即使今年未能達到2萬伙目標,未來3年亦可達到。
屋宇署依例須60日內回覆
本報向屋宇署查詢,該署以電郵回覆本報稱,認可人士根據《建築物條例》向屋宇署呈交的建築圖則,該署必須依例規定審批,據條例規定,屋宇署須在法定期限內審批建築圖則,若逾期回覆審批結果,則所呈交的圖則當作屋宇署已給予批准。而就新呈交的圖則和再呈交的圖則而言,法定期限分別為60天及30天。屋宇署的回覆,意味該署一切須跟例辦事,沒有空間延長審批時間。
另外,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早於今年4月於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亦曾表示:「配合政府增加房屋土地供應,屋宇署會加強拓展部的人手,2013-14財政年度將獲得的資源總額達11億元,較2012-13年的修訂預算增加9.2%。公務員編制亦會增加超過80人,增幅接近7%,以提高審批建築圖則和相關申請的效率。」
發展有期限 未來施工將升
理工大學建築及房地產學系教授許智文表示,地產商現持有多個發展地盤,要同時開展項目須面對人手及工程技術問題,故此亦不急於馬上動工,一定程度影響施工進度。再者,2011年實施新的發水限制,不少則師要用更多時間去計算如何設計樓宇才能取得最大樓面,畫則變得更複雜,亦影響施工進度。
城大建築科技學部高級講師潘永祥亦指,由於發展商現時就新地皮施工,亦未能趕及樓市高峰期推售,故他們或延遲開展項目,惟政府賣地條款規定項目落成時間,加上未來3至4年的一手樓潛在供應達72,000伙,若以3年半時間推算已達到每年供應2萬伙的目標,估計即使今年施工量未有兩萬伙,明年都能升至這個目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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