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化農村綜合改革和城鎮化相關改革
2. 完善基本經濟制度,為實現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不竭動力
3. 加快轉變政府職能,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
4. 進一步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加快收入分配體制改革,通過制度安排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各方面權益
5. 形成並健全全國統一的現代市場體系,形成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完善市場決定價格機制,推進利率和匯率市場化改革,逐步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更大範圍更廣泛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
6. 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健全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完善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市場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的公共財政體制,形成有利於結構優化、社會公平的稅收體制
7. 完善互利共贏、多元平衡的開放體系
8. 進一步增強社會發展活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要通過社會體制改革創新,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最大限度增強社會發展活力,充分發揮人民群眾首創精神,使全社會創造能量充分釋放、創業活動蓬勃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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