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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東走西:貓謎

2013-11-02

文:余綺平

 貓的新聞,無日無之。香港有女貓癡因丈夫反對她養第三十一隻貓,逐夫出門,繼而追斬丈夫。另一方面,虐貓者卻高空擲貓落街,將貓斬手斬腳。人與貓的關係,錯綜複雜。

 貓,脾氣古怪,性格高深莫測,獨斷獨行,但牠是全球最受歡迎的寵物,與人類最好的朋友──狗相比,養貓與養狗的比例,是三比一。人類對貓,又愛又恨。

 英國人類動物互動學專家布雷蕭(John Bradshaw)的新書《貓的知覺:揭露貓之謎》(Cat Sense:The Feline Enigma Revealed)裡,引述在人類歷史中,貓所扮演的角色;部分內容極其迷信和殘忍。

 三千年前的古埃及人視貓如神,拜祭牠、飼養牠,然後勒死牠用作祭品,或製成木乃伊陪葬。中世紀的歐洲人認為黑貓是女巫的寵物,牠跟隨巫婆騎掃帚飛天,帶給人類惡運。人們因而將活生生的貓兒,放置火爐上燒烤;他們相信,貓的淒厲尖叫聲可以驅鬼逐魔。比利時小鎮伊普爾(Ypres)的居民,每年五月舉行擲貓節,將貓兒從高高的鐘樓拋下,他們相信,接得貓者,長年好運。

 《貓》書的第一章歷史簡介,肯定會令那些與貓同樣神經質的貓癡,看得膽戰心驚。

 《觀察家報》書評稱讚該書的描繪精彩。例如,貓在捕獵時會利用貓鬚作為「短程雷達」。從高處墜地時,牠們可以做出類似跳傘的姿勢,以保持平衡;牠們懂得張開手腳,限制落地時速為五十三哩,然後,做一個高空翻騰姿態降落,再站起來,滿不在乎地伸伸腰,繼續前行。書評說:「狗能做得到嗎?真想看一看。」

 現代家貓豐衣足食,被主人摟抱懷裡視為「毛絨絨的嬰兒」。但是,牠們依然野性難馴,經常離家捕獵。在美國,每年約有十億隻鳥兒遭貓獵殺。

 《貓》書解釋,家貓由野貓演變而成。馴養家貓的歷史,追溯至中世紀農業社會,因穀倉鼠患,貓便承擔了捕鼠的職責。到了今天,貓的天性難改,追捕鳥兒。研究顯示,僅有三至六成的家貓安分守己,從來不去食野味。

 新西蘭經濟學家摩根(Gareth Morgan)認為貓殺害了原生鳥類動物,威脅生態環境。他說,「貓兒是『毛絨絨的殺手』,牠們捕鳥是因為『消遣』,而非『充飢』。」今年初,摩根成立「趕絕貓兒」網站,呼籲政府頒令禁養貓,讓新西蘭「像天堂一樣,鳥語花香。」不過,僅得三成網友支持他。據2011年資料統計,全新西蘭約半數家庭養貓,共一百四十萬隻。

 《貓》書認為,貓的所有苦惱和「暴行」,都是因為人類不了解牠們。例如,貓兒出生三個月後,始能離開母親,否則,牠有心理創傷,情緒憂鬱。貓不能送往貓房臨時寄養,因為牠不像狗那樣交遊廣闊,容易結交新朋友,一旦回到家裡,牠也需要一段頗長的時間去適應。

 《衛報》書評認為,任憑該書說盡貓的壞話,始終還是養貓比養狗好。貓不會亂吠叫,行人道上不會滿布貓屎,貓不會咬傷嬰孩的小臉。而且,當狗聽從人的命令、千方百計去學做人的時候,貓很樂意做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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