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港區人大代表、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昨日指出,修改特首及立法會選舉辦法,並不意味香港政制要「改弦易轍」。特區政府即將展開的政改諮詢,是探討如何改變特首及立法會選舉辦法,而非「徹底改革香港的政治體制」,香港仍然是行政主導,「唔係變鬙~國蝶堨限悼薔D,唔係在朝黨、在野黨蝶媦狾﹛v。
譚惠珠昨日在一論壇上引述全國人大法律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早前的講話,指特首普選後才進行立法會普選,有利於行政主導,這也是「先易後難」的方法。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郝鐵川早前撰文指,《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高居於立法會和法院之上,直接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故行政長官是直接向中央負責,地位高於立法和司法機關,香港特區首長並非「與立法、司法並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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