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大嶼山東涌北區議員林悅,去年與父親聯名購買將軍澳天晉2個相連單位時,利用偽造公司信件作入息證明,訛稱自己受聘於一間廣告公司,向琤芼行申請按揭貸款近670萬元。林昨承認2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名,辯方求情指擔心申報區議員入息將無法取得按揭,法官准林保釋至下月6日判刑。按《區議會條例》,區議員若被判監逾3個月將喪失區議員資格。
向銀行申按揭貸款670萬
35歲的林悅昨承認2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名,另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名則獲控方撤銷。案情指,林去年3月與75歲父親林欽盛聯名購買上述2個單位,申請七成按揭時向琤芼行提交由「名士廣告有限公司」的信件副本,信件由一名王姓經理簽署,指林是該公司的高級市場經理,月薪3.8萬元。調查後發現信件屬偽造,該公司也沒全職職員。
辯方指,現年64歲的林母早年與林父離婚後北上工作,惟近年健康轉差,林決定置業讓她回港定居,強調犯案與公職無關。辯方又指林是涉案廣告公司的股東及董事,曾獲得的每月分紅與偽造信件所指的「月薪」相近,並非無中生有造假。辯方指林事後循正常途徑,成功以家人名義將其中一個涉案單位轉按給另一銀行,琤芼行沒有損失,惟另一單位的轉按事宜仍在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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