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庶
通訊及廣播事務管理局日前向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指該局一直支持連發三個免費電視新牌照,高調地和行政會議唱反調,挑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決策的機制。一向以來,政府的上下關係是非常清晰的,通訊及廣播事務管理局隸屬於商務及經濟事務局,商務及經濟事務局則受行政長官的領導。在港英年代,從來沒有下屬機關,公開內部的機要,向港督會同行政局作出的重大決定作出挑戰。通訊局這次在沒有請示行政長官的情況下,公布政府的內部運作機要,挑戰行會權力,絕不恰當。令人疑慮的是,通訊局主席何沛謙與公民黨關係非同尋常,多年來對於公民黨的政治活動密切配合,當中是否有人利用手上權力,企圖衝擊原有的行政主導和上下級關係,值得社會各界正視。
公布有關政府內部文件的人,正是通訊及廣播事務管理局主席何沛謙,他在近距離扔出了這個手榴彈之後,立即便被反對派作為攻擊政府的宣傳子彈,反對派下個月繼續進行拉布,還會利用何沛謙到立法會,再度攻擊特區政府。
何沛謙與公民黨關係非同尋常
何沛謙究竟是何方神聖?原來,在曾蔭權擔任行政長官時代,公民黨曾經有人向特首推薦他出任律政司司長。何沛謙1995年起出任大律師公會執委,是大律師公會的不倒翁,任期長達十年。在李志喜、余若薇、湯家驊、梁家傑擔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期間,何沛謙對於公民黨的政治活動,密切配合,如魚得水,合作甚歡,被捧為大律師公會副主席。2003年,何沛謙與老友梁家傑攜手反對《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更加樹立了他的「江湖地位」。吳靄儀幾年前想在法律界功能組別退休,四處找尋接班人,何沛謙為吳靄儀相中,請他出山參選。不過,政府對何沛謙委任多項公職,權衡利害之下,何沛謙婉拒了吳靄儀。公民黨還向曾蔭權進行試探,極力推薦他出任律政司司長,理由是他在大律師公會有很深的人際關係,而且相當「中立」。後來,這個推薦沒有成功。結果何沛謙出任了曾蔭權時代的通訊及廣播事務管理局主席。他對於發牌問題,主張越多越好,極力主張發出三個牌照,曾蔭權和當時的行政會議,也覺得很有問題,因此把這個建議扣下來,並沒有發牌。
通訊局支持向三間機構都發牌,僅僅局限於三間機構的財政能力、專門知識、基礎設施等因素,而沒有根據公眾利益去判斷市場整體經營能力,這是最大的盲點。通訊局主席何沛謙非常傾向發出三個牌照,但沒考慮到通訊局聘請的顧問公司的顧問報告意見。顧問報告指出,市場未必能夠支持全部五間機構持續經營。但通訊局認為,報告沒有考慮在競爭環境下,業務策略或會有所改變等動態資料,因此主張不應以持續經營能力為首要考慮因素。當時,曾蔭權作為行政長官,也覺得為難。
通訊局向政府擺出對抗姿態
在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考慮發牌的階段,認為應該考慮整個社會的實際效益,不要造成惡性競爭。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分別在2012年2月至2013年2月期間,多次要求通訊局就申請機構提交補充資料和最新發展、以及相關機構申述的事項作考慮及回應。梁振英出任行政長官之後,自2013年2月初,行會再沒有接觸通訊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清楚指出,是基於循序漸進模式發牌,以及基於一籃子因素決定不發牌給香港電視。
通訊局在寫給立法會的文件指出,沒有收到行會提出要循序漸進發牌,或要將三家申請機構作排名。這充分反映,作為下屬機關,通訊局對於上級機關要求覆核各種因素頂幵不辦。根據政府的權力,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考慮的問題一定要比通訊局更加廣泛,更加注重多發電視牌照引起電視台倒閉,節目質素因為廣告來源不足而走下坡的問題。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是上級機構,是決定發牌的權力機關,不必服從通訊局的建議,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根據四項標準十一項因素,制定了「三揀二」的方案。何沛謙不是善男信女,立即去信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糾纏不休,向特區政府擺出了對抗的姿態。
通訊局豈能否定行會的決定
這個事件說明,電視台發牌事件,流程的確出了問題,如果在一些關鍵的監管機構和法定機構,提拔了一個與反對派惺惺相惜的人,這等於是在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身邊,放置了一枚計時炸彈,各種官方的消息和內部文件,都有可能流傳到反對派或者申請牌照競爭者手上,成為了向政府進攻的武器。
所有在政府的監管機構和法定機構從事公職的人,其實是政府的一個組成部分,他們應該對內部文件保守機密,這是起碼的紀律和操守。任何擔任公務要職人,如果不肯遵從行政倫理,堅決以下犯上,挑戰上級,甚至與反對派站在同一戰線,那就會對政府一向行之有效的運作機制,造成了極大的衝擊和破壞。香港社會和特區政府必須對這樣的人保持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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