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廣盛)審計署指,現行公屋政策中為非長者一人申請者而設的配額及計分制值得檢討,因為在現時制度下,申請者愈年輕入表,愈快取得高分,變相鼓勵沒有迫切住屋需求的年輕人申請,增加了輪候冊上的人數。審計署建議,應重推複查制度,定期剔除不合資格的申請人,讓房委會得以評估配額及計分制申請人真正的住屋需求。
變相鼓勵最好18歲申公屋
在現行的計分機制下,申請人每輪候多一年可加12分,而提出申請時的年齡每加一歲只加3分,審計署批評機制根本上是變相鼓勵年輕人最好在18歲便申請公屋;截至2013年3月31日,配額及計分制申請人當中,57%屬30歲或以下,當中27,283名申請人更介乎18至22歲,包括1,768名18歲的申請人。審計署認為,這些申請人多為學生,與家人同住,很多似乎沒有迫切需要入住公屋,增加了輪候冊上的人數。
審計署又指,配額及計分制下不足30歲的申請人在過去7年增加3.5倍,由2007年3月的13,400名增至2013年3月的60,300名;房屋署亦表示,這些申請人當中,約有半數具備專上或更高學歷,日後有可能藉收入增加而能夠改善居住環境,最終很多都會放棄配額及計分制下的申請。因此,以現行該機制下輪候冊申請人的總數來預測公屋需求,或有誤導成分。
審計署建議,現時已有超過3.3萬人,約三成申請者等候超過3年,超過一般申請人平均輪候時間目標,更加沒有任何30歲以下申請人上到公屋,認為計分制運作約8年,房委會是適當時機檢討,重推複查制度,定期剔除不合資格申請人。房屋署接納審計署建議,指房委會增加配額及計分制申請人每年的公屋配額,並給予年逾45歲申請人額外分數,以增加他們及早獲配公屋的機會,此措施將逐步擴至40歲以上申請人,然後是35歲以上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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