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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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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野豬遊西貢 村民疑虐畜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11-18]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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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用車將「標叔叔」及其小野豬載走。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人放狗,他放豬!」西貢一名村民,聲稱早前在山邊救了一隻被狗咬傷的小野豬並收養,昨午涉以狗鏈公然拖著小野豬在西貢墟海濱散步,吸引大批假日遊人注目圍觀,有人見小野豬可愛欲拍照,卻被要求付錢。警方接獲舉報與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到場調查後,以涉「虐待動物」罪名,將該名自稱是小野豬主人的村民拘捕,連同小野豬一併帶署扣查。

警接舉報連人帶豬扣查

報稱是小野豬主人男子姓成(62歲),暫被警方以涉嫌「虐待動物」罪名拘捕。據悉,該隻長約2呎小野豬估計不足1歲大,健康良好。警方事後安排車輛到場,將野豬及成帶返西貢警署進一步調查。稍後漁農自然護理署派員到西貢警署接走小野豬,牠日後會放生抑或被人道毀滅,有待獸醫檢驗後才決定。

 聲稱收養野豬姓成男子稱「uncle bill」(標叔叔),家住西貢南圍,嗜好杯中物,自從有人飼養野豬後,不時帶同小野豬外出散步,令村民側目。據悉,「標叔叔」昨日在場與警員爭論時,聲稱已故藝人「大傻」成奎安都要叫他「阿叔」。

 事發現場為福民路西貢巴士總站對開海濱,昨午約3時,「標叔叔」以狗鏈牽住小野豬在海濱散步,因昨正值星期天假期遊人甚眾,惹來大批人駐足圍觀,場面熱鬧。不過當遊人欲與小野豬合照時,卻被要求付款。

否認踢豬 自稱救豬恩人

 其後警方與愛護動物協會先後接獲市民舉報,有人報稱小野豬被人用狗鏈鎖在海濱欄桿,亦有報稱看見小野豬被人起腳踢。警方與愛協人員先後到場,果發現該隻約2呎長仍未成年野豬,並發覺在場主人滿身酒氣,有人除否認虐畜,更聲稱是野豬的「救命恩人」。

 據「標叔叔」表示,他數月前在山邊發現懷疑被狗咬傷腳的小野豬,遂將牠帶回家醫好,之後收養,視同父子,並為其取名「Tommy 仔」,更指小野豬在他家「好食好住」,絕無虐待。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野豬屬野生動物,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野豬雖未列入保護類別,但禁止非法捕獵,一般市民不可以設陷阱、用器具去捕捉;目前沒有法例禁止飼養野豬,因此飼養毋須領牌,但由於野豬帶有危險性,當局不鼓勵市民飼養。

 愛護動物協會發言人表示,事件中的野豬屬幼年,有否受傷、性別及實際年紀等等,均有待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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