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豬屬本港最大型野生動物,分布廣泛,但並非受法例保護,亦沒有法例禁止飼養,野豬常在新界山林出沒,近年更已「進佔」城市,不時被發現在市區附近山坡草叢出沒,甚至闖進鬧市。漁護署提醒市民,如受到野豬威脅對生命及財產造成危險,可報警求助。
野豬學名為Sus scrofa,成年豬體重可達200公斤及體長達2米,牠們長有厚而粗糙的灰棕至黑色短毛,雄豬更長有獠牙作打鬥之用。野豬是雜食性動物,常用鼻子翻土尋覓植物根莖、土中昆蟲或蚯蚓作食物。
受挑釁或受驚可作出攻擊
野豬生性怕人,但受挑釁或受驚嚇可能會作出攻擊,市民若遇上野豬出沒,應保持鎮定,勿主動走近及干擾。亦不應向其擲物或驅趕,以免挑釁野豬而發生危險。如有需要,可躲在大樹或巨石後,待野豬自行離開。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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