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證監會收購執行人員昨天在收購及合併委員會席前,對其士集團主席周亦卿、其子周維正及梁榮江等展開紀律研訊,指上述人士嚴重違反《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購回守則》的規定。該會指,上述三人於龔如心生前積極合作以助她取得或鞏固對安寧控股有限公司(安寧)的控制權,及迴避觸發《收購守則》下提出強制性全面要約的責任。
周、其兒子及梁均與龔關係密切。據《收購守則》,周維正涉嫌與其父一致行動。梁則是龔信賴的朋友及緊密的工作夥伴。在2000年至2002年期間,周應龔的要求代她取得合共1.6億股安寧股份(約佔安寧已發行股本9.69%)。據《收購守則》,一致行動的人被視為相等於單一名人士,而他們的持股量亦予合併計算。周取得該等安寧股份,令一致行動集團的集體持股量由34.64%升至44.33%,而觸發《收購守則》下作出強制性全面要約的責任,但卻未公開披露。直至2012年4月底收到龔聯合遺產管理人就屬於遺產一部分的安寧股份發出的查詢函件後,將此事通知證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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