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內地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三中每個符號都有含義」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11-22]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要先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凡 北京報道)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易綱指出,創新、市場化與監管,是三中全會後金融改革的關鍵詞。「三中全會《決定》涉及金融改革的內容中,每個句號或逗號分隔開的表述,均蘊含若干項改革。」

 作為三中全會精神中央宣講團成員,易綱向香港文匯報表示,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包括提高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標準;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鼓勵金融創新;推進利率、匯率市場化改革;推動資本市場雙向開放;落實金融監管改革措施和穩健標準,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等。

 易綱指出,《決定》涉及金融改革的有三段內容,闡述了金融機構、市場的創新,利率市場化、匯率市場化、人民幣資本項目開放,及落實監管責任、提高監管標準等。

 他說,在適度監管和有效法治的前提下,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程度越高,其市場競爭就越充分,經濟效率就越高,壟斷或尋租空間就越小,國民福利水平就越高。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是更好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有效途徑。而當前溫州、山東開展金融改革試點是有益的,但金融改革,尤其是利率、匯率、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改革,須全國統一考量。

擴大金融業內外開放

 此外,易綱撰文指出,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是一個有機整體。截至去年末,外資在中國銀行業市場份額佔比不到2%。要提高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標準,按准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的原則,擴大金融業高標準對內對外開放,使外資金融機構和民間資本可在平等的市場環境下提供金融服務和參與市場競爭,由市場經濟規律而不是行政管制選擇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和出資方。

相關新聞
最高法:不因輿論違法裁判 (圖)
《決定》這樣說:
最高法《意見》要點
學者:高法新規需配套落實
最高法開通官博納民意 (圖)
軍方開放無關國防通航審批權 (圖)
不動產將統一登記 助徵稅控樓價 (圖)
樓繼偉:新區域稅收再無優惠 (圖)
增轉移支付 促地區財力平衡
易綱:人幣升值民眾受益 (圖)
「三中每個符號都有含義」 (圖)
羅奇:三中打開中國轉型大門 (圖)
國資委「減政放權」 三類監管引競爭
國企高管薪酬或受限
外交部:美報告不值駁 應棄冷戰思維 (圖)
北海艦隊實兵演習 新型潛艇曝光 (圖)
胡錦濤軍事思想論述 習審批印發全軍
利劍無人機首飛 能攻日導彈 (圖)
隱形無人兼備 精英中精英 (圖)
各國隱形無人攻擊機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內地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