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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與香港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等步入禮賓府,出席香港各界人士午餐會。新華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昨日先後在與特區政府高級官員及社會各界會面時發表重要講話。他引用已故鄧小平的多次公開講話,強調特首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與中央對抗者不能擔任。根據《基本法》規定,將來普選時不能排除符合法定資格的人參選,如何確保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符合「愛國愛港」要求,將成為香港普選行政長官時必須解決的主要難題,但中央有信心香港社會能夠找出辦法,確保普選產生的特首能夠符合「愛國愛港」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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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飛及張榮順昨日上午到添馬政府總部出席內部座談會,與特區政府主要官員、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常任秘書長及部門首長交流,李飛發表長達17頁近萬字的重要講話。座談會後,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在禮賓府設午宴款待李飛及張榮順,超過100名嘉賓應邀出席午宴,李飛發表了7頁紙近3,000字的講話。
他其後與香港兩個律師會會面,並拜訪了中聯辦。
李飛在講話中,反駁有人質疑「愛國愛港」屬政治要求:「我的看法是,你要這樣講也可以。特首是一個政治機構及政治職位,對擔任這個職位的人有政治要求,是理所當然的,沒有什麼可以質疑的地方。」
直轄中央 特首須「雙負責」
他說,香港特首普選有個特殊地方,這就是香港是中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特首必須由中央政府任命,對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負責,這決定了特首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換句話說,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擔任特首」。
李飛進一步解釋,根據《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區實行高度自治,相比其他地方政府,香港特區得到中央的更大授權,故中央須保留特首的實質任命權,而特首作為特區政府首長,是香港特區的重要政治機構,也是中央與香港特區關係的樞紐,「一國兩制」及香港《基本法》的全面貫徹落實,要依靠廣大香港居民,依靠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其中特首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要落實《基本法》中有關的規定,必然要求特首是「愛國愛港」人士,不能是與中央對抗的人。
地區首長不愛國前所未聞
他強調說:「如果一個不『愛國愛港』的人、一個與中央對抗的人成為行政長官,他怎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怎麼履行執行基本法的職責?『一國兩制』下中央與特區的良好關係很可能受到嚴重損害,香港繁榮穩定很可能受到嚴重的影響,甚至『一國兩制』實踐都可能發生嚴重挫折。」
李飛指出,根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特首要由中央政府任命,這種任命是實質性的,「如果沒有特首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的要求,《基本法》關於特首必須由中央政府任命的規定,在實際執行中會遇到難於克服的問題。」
他續說:「如果香港不是選出一個『愛國愛港』的特首人選,中央政府怎麼任命他擔任特首?怎麼向他交托高度自治的權力?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會允許一個不愛國的人、與自己對抗的人、要推翻自己的人擔任地方首長。如果做出這樣的任命,怎麼向全國人民交代?如果不任命,又會在香港造成什麼樣的震盪?這些都是現實問題。如果沒有這要求,『一國兩制』安排就行不通,許多《基本法》規定就行不通。從法律角度而言,堅持特首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是『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和《基本法》規定要求。」
基本法要求 信港人定解難
李飛強調,特首最終要由普選產生是《基本法》的規定之一,正確貫徹落實這條規定,必須綜合考慮《基本法》其他條文的實施問題,必須確保《基本法》規定的各項制度的有效落實,以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這一切均有賴於堅持特首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的基本要求。不過,將來特首普選時不可能排除符合《基本法》第四十四條法定資格的人參選,同時不愛國愛港、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擔任行政長官,「這是行政長官普選時必須解決的主要難題」。
他說,「現在要落實普選,就必須找出一個切實能夠解決問題的答案。香港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最終要由普選產生,就是相信香港社會能夠找出一個辦法,確保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能夠符合愛國愛港要求,對此中央充滿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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