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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李飛在日前的重要講話中,提到有港人建議具體的「民主程序」可分為兩個步驟:一是由若干提委會委員提出特首候選人的推薦人選,二是在獲得推薦的人選中以適當方式提名產生特首候選人。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分析,社會未來應據此探討在體現「集體意志」的情況下的「門檻高低」的問題。
陳弘毅昨日在電台訪問中指出,李飛日前的講話,反映提委會的「民主程序」可以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由提委會選出推薦人選,第二階段是獲推薦者要通過「民主程序」才能成為候選人。
他認為,李飛提到的兩個步驟,類似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早前提出的「五人入閘」、「入閘門檻較低」的方案,容許候選人可以達到5個,而「高門檻」是各提委會成員有3票,並只選出3名候選人,惟後者會令只獲較少數支持的獲推薦者不可能成為候選人,社會有需要廣泛討論。
「四大界別」理念難拋棄
被問到可否探討擴大提委會民主成分,陳弘毅認為可增加界別人數,如將公司票轉為個人票,但最終應如李飛所說,「提委會基本設計理念,同現有選委會一樣,即是有四個界別,代表香港社會最少四種重要階層或利益,四大界別的理念好難話去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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