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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普選候選人必須經由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通過民主程序作出機構提名,特首必須「愛國愛港」,是《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相關規定,但反對派就對此視而不見。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迺強及公民黨主席余若薇,昨日在同場接受電台訪問時,就「愛國愛港」的標準,及提委會的組成等問題上舌劍唇槍,火藥味濃。
余若薇昨日在電台節目中聲稱,「愛國愛港」是「無定義、無標準」的,是為了「篩選(特首候選人後才)畀香港人揀」。劉迺強反駁,中央在任命特首時必然會考慮「愛國愛港」問題。雖然「愛國愛港每個人有把秤」,每個人的標準或有不同,但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早於上世紀80年代已公開表明了有關的準則,香港市民必須理解和考慮。
被問到「愛國」是否等同要「愛共產黨」,他說:「我從未聽聞要求香港人『愛國愛黨』,任何官方文字抑或官員發言都沒有。」但他認為,任何人都不能否定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正如在香港要承認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一樣。
其後,余若薇聲稱提名委員會是預留位置給「特權階級」,又稱《基本法》第四十五條並無提及提委會提名是「機構提名」,要體現「集體意志」,並質疑中央政府在不斷「搬龍門」。
「球賽規則」始終如一
劉迺強反駁道,中央早已說明「球賽規則」,自1990年頒布《基本法》至今,「沒有搬過龍門」,而提委會須參照選舉委員會的四大界別組成,代表了香港社會整體利益及市民意願,又揶揄反對派有不少人也是特首選舉委員會的委員,「我不明白(余若薇)所指的『特權階級』是誰」。
他強調,「以前好多人不認識《基本法》訂明的普選框架,甚至是故意不明白《基本法》意思,我不知道他們是真傻還是假懵,但李飛今次訪港肯定有助釐清普選的法律框架」。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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