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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王玨
「11.22」青島中石化輸油管大爆炸猶如和平時期的小型戰爭,至昨日死亡數字已升至52人,人員物質損失難以數計。一宗發生於午夜的管線破裂,到次日近午爆燃,最終造成原油大面積污染海面及附近居民的慘重傷亡,在長達七小時的時間裡,雖然有關方面迅速開展事故處置,但似乎只忙於處理漏油,未及時組織周邊居民避險,終釀慘劇發生。作為一個擁有全球五百強企業和東部發達城市,其應急管理能力如此落後發人深省。
石化企業本身就存在巨大公共安全風險,除安全規劃外,其對於突發事故的預警、處置水平,決定事故的嚴重程度,對此國內外都有正面案例可循。2010年,BP位於墨西哥灣的鑽井平台爆炸起火後,幾天內調動了政府所有相關部門參與處置,首先海岸警衛隊啟動應急預案營救工作人員,未漏油時海岸警衛隊、國土安全部、商務部、內務部、環保局組成應急組,漏油後,調動部隊參與清污,魚類、野生動物保護部門也開始調查,最大限度地控制了事態惡化……同年,廣東湛茂輸油管發生輕質原油洩漏,當地立即出動警力疏散周邊村莊村民8,000多人,最終未出現人員傷亡。
對比「11.22」油管大爆炸災難,我們不禁要問,安全事故頻發的「兩桶油」,是否有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對於緊挨民區的輸油管線發現洩漏,如果及時進行疏散、警戒、交通管制措施,雖然未必阻止大爆炸的發生,是否不至於造成如此慘烈的傷亡?然而人生沒有如果,只有結果和後果,而慘劇發生後,無論是傅成玉先生的哽咽致歉,還是青島地方政府聲言高度重視,抑或是內地輿論口誅筆伐和山東媒體的「輕描淡寫」,對於死者與死者家屬而言,已無任何意義。
突發事件關乎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考驗政府執政能力。隨著新型城鎮化提速,各類災害、突發事件對城市的潛在威脅與日俱增,如何進一步完善應急機制,是政府及企業管理者必須面對的重要課題。
政府在做,百姓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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