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備三年的中國國家藝術基金早前在北京成立,「十二五」期間,中央財政已計劃為該基金投入專項資金20億元。據悉,該基金申報面向社會,不分國有或民營,不分單位或個人,只要符合條件即可申請資助,拓寬了藝術資助的範圍。
按照《中國國家藝術基金章程(試行)》,國家藝術基金為公益性基金,資金主要來自中央財政撥款,同時依法接受國內外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的捐贈,資助範圍包括藝術的創作生產、宣傳推廣、徵集收藏、人才培養等方面。「十二五」以後,基金投入規模原則上不低於「十二五」期間的規模。
據了解,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分為一般項目和特別項目,並可根據需要對項目類型進行調整。資助方式為:項目資助,即根據項目申報類別及評審情況予以相應資助;優秀獎勵,即對優秀作品、傑出人才進行表彰與獎勵;匹配資助,即為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支持藝術發展,對獲得其它社會資助的項目進行有限的陪同資助。
在早前的基金成立座談會上,文化部部長蔡武評價國家藝術基金的成立是「中國藝術資助評審體制轉型的里程碑」。這一國家設立、政府主導、專家評審、面向社會的公益性藝術基金,打破了體制、系統、行業的局限,具有開放性和廣泛性的特點,面向全社會,國有、民營、機構和個人都可申報。
蔡武指出,一方面作為國家基金,一定要堅持高水平、嚴要求,門坎要高等標準,這樣才能真正發揮示範、引導作用,推出更多的名家、名作;同時還要具有前瞻性,「要關注不那麼有名但富於才華、活力和責任感、潛心創作、埋頭苦幹的藝術工作者,為他們施展藝術才華、藝術抱負提供更多的機會。」 文:記者 江鑫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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