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前日表示,政改的法律及政治元素不能混為一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日強調,政改須兼顧法律和政治元素:在法律層面,有關方案必須符合基本法,才可獲「憲法」授權;在政治層面,中央已多次表明對抗中央者不能出任特首,而最終方案也須獲得立法會不同黨派共三分二議員的支持,是一項政治工程,加上方案要可以操作,這3項條件已清楚在當局的諮詢文件列出。
任何方案都要依基本法
譚志源昨日出席深水鶧狦雪|後回應石永泰的意見時指出,他認同對方講話中,指出任何方案都需要在基本法的「外框」(outer limits),符合基本要求的情況下才可獲得憲法的授權,而當局已不斷強調,任何方案要達到共識,都必須建基在基本法這個共同法律基礎之上方可。
他也完全同意石永泰提到,任何具體方案無論有多少民意支持,提議者都需要解釋有關方案如何符合法律的基礎,而政府倘以法律的理由否定任何一個方案時,都需要充分解釋法理理據的理由;無論是提出建議者或政府,在法理基礎上都需要「均均真真」、認真作出交代,倘以政治理由不接納某些方案,也應該明確說出來,「call a spade a spade(有碗話碗)」。
譚志源強調,政府在政改諮詢文件中,已開宗明義指出,任何方案都要符合法律、政治的要求,要獲得立法會三分二議員支持、行政長官的同意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批准才可以成事:「我們一直強調,除了符合法律以外,政治上是否得到共識都是很重要的,所以求同存異和縮窄分歧這項工作是更加重要。」
被問到有反對派中人質疑「集體意志」、「機構提名」等,是試圖混淆法律和政治理由,譚志源再引用石永泰的說話反駁道,「我們不應該讓一些『sound bites』或『labels』影響我們的工作」。
中央「有碗話碗」說明底線
他又指,中央已「call a spade a spade」,從不同途徑清楚表達了中央對本港普選的法律和政治底線:在法律上,中央的底線就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政治上的底線則是對抗中央的人不可以出任特首。「我認為是沒有東西隱藏的。所以大家在接下來的這個階段,努力符合基本法的框架......求同存異,在政治上能夠求大同,我們便可以實現普選。」
譚耀宗:堅持「三軌」難成事
政府在政改諮詢初期,已表明落實特首普選需要依循法律和政治等三大要求。曾參與基本法起草工作的民建聯主席譚耀宗昨日指,法律與政治之事雖然要分開處理,但現實執行時經常會有「拉扯」的關係。
譚耀宗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普選雖然是政治問題,但仍要考慮法律的依據,尤其落實普選特首需要政治妥協,故除非修改基本法,否則一定要由提名委員會提名候選人,再由市民一人一票選舉,如果反對派堅持「三軌制」或「公民提名」,相信政改難以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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