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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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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改公聽會 各界促依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政改公聽會,大部分表達意見的個人及團體代表均認同政制發展必須依照基本法及人大決定的法律框架,並批評反對派提出「佔中」、公民提名、「馬房論」等無助政制向前發展,令香港更難再爭取民主。倘若香港在特首認受性危機下無法管治,只有「死路一條」。

王庭聰:「馬房論」罔顧公平公正

昨日在政制事務委員會的政改公聽會上,香港青聯智庫顧問、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王庭聰指出,香港社會對於如何設計提名的民主程序尚未進行充分討論,反對派已大肆炒作「泛民不入閘,就非真普選」,這種「馬房論」罔顧選舉辦法的公平公正。

他續說,「香港夠晒民主、夠晒自由」,但有個別人士受西方國家牽制,不斷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又認為選特首一定要「篩選」,2個至3個候選人才算合理。

黃英豪:架空提委會違基本法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王敏剛認為,提委會結構應參考現時選委會,由社會具代表性的四個部分組成,絕大部分成員透過不同界別間接選舉產生。其中,300多萬選民可透過選舉區議員及直選功能界別議員,間接參與特首選舉,認為能充分體現廣泛代表性及均衡參與原則。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表示,根據基本法規定,所有不經提名委員會而進行的所謂提名,都是違反基本法的。該會建議,2017年提名委員會可參照現在選舉委員會由四大部分組成,同時為擴大代表性和公信力,可增加第五部分民選界別共400人,總人數增至600人。各界提出的公民推薦、政黨推薦等方式都可考慮,最後由提名委員會以多數決定方式提出2名至3名候選人。

廣東社總盼選特首整體提名

香港廣東社團總會認為,政制發展須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法律框架,開展有商有量的討論。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具有憲制決定權力,根據基本法規定,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名權只屬於提名委員會,建議應由機構提名或整體提名,而非由個別提名委員會委員聯合提名產生。

馮可強:「公提」非國際標準

香港政策研究所董事暨行政總裁馮可強表示,贊成提委會參照目前選委會組成,並在現行選民基礎上進一步擴闊,包括盡量把部分公司或團體轉為個人或從業員,把選民人數擴大。社會應以比較包容態度考慮民主程序辦法,毋須像有些人基於不信任而堅持「公民提名」。

他續說,根據政策研究所研究,「公提」並非甚麼國際標準,也不是甚麼民主原則,而只有一些國家或地區把它作為政黨提名的補充。目前,香港最缺乏互信,各界不應糾纏所謂「真普選」,應先行一步再優化。

譚榮勳盼篩走癱瘓政府者

民建聯中委、大埔區議員譚榮勳認為,為確保特首有效管治,應透過篩選篩走「癱瘓政府」、「挑戰中央」、「隨意佔領中環」和「唱衰香港」的人,讓特首好好管治香港。

陳雄威責煽暴力「千古罪人」

青年民建聯副主席陳雄威批評,「佔中」是「非常暴力手段」,又指「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做法不切實際,強調普選方式要得到中央認可,否則就要原地踏步,屆時反對派將成為「千古罪人」。

李世榮:民主必然重法治

新界社團聯會總監李世榮表示,香港政治改革成功與否,關乎未來特區政府有效管治,並以泰國政治局勢為例,說明穩定社會的優質民主必然講求法治,因此特首選舉必須符合和依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進行。若超出這框架,就是違反法律條文,衝擊香港法治基礎和核心價值,政改便「一拍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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