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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諮會主席郭琳廣(圖左)相信,推行電子定額罰款通知書可減低警員出錯機會。 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警方「電子定額罰款通知書先導計劃」將於今年上半年試行,為期6個月,警員處理違泊時可即時以電子手賬記錄違規車輛資料,再透過便攜式打印機列印電子定額罰款通知書。交通諮詢委員會昨日表示,計劃涉及8部個人數碼助理裝置,在全港各區輪流使用,相信計劃可減低警員出錯機會及減省處理時間。警方表示,計劃涉及143萬元,由運輸及房屋局斥資,警方將就系統於2017年全面運作申請撥款。
提高前線執勤效率
交通諮詢委員會昨日聽取當局介紹擬於今年上半年推行、為期6個月的電子定額罰款通知書先導計劃。主席郭琳廣會後表示,計劃旨在提高前線警務人員執行交通法例時的效率,屆時配備個人數碼助理裝置(電子手賬)的前線警員,會在進行違例泊車執法時,將違泊車輛的車牌、違規事項號碼及發生地點等,即場輸入手賬內,並透過便攜式打印機列印電子定額罰款通知書。
他續稱,每部電子手賬都配有私人密碼,而輸入裝置的資料其後會由警員攜回警署,再上傳至警署電腦伺服器,作進一步經加密的自動處理,確保符合保障資料原則,令資料不會外洩。
8部助理裝置 各區「輪試」
他指出,現階段計劃涉及8部個人數碼助理裝置,在全港各區由不同的警員輪流使用,相信新系統下,警方可節省以往將手抄通知書資料再輸入電腦的步驟,減少出錯機會,及由過往需時4日至8日處理,縮短至即日處理,減省時間提升效率。
郭琳廣相信,有關計劃毋須修訂《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即未有提及警方是否會將俗稱「牛肉乾」的違泊罰款加碼。他強調,交諮會歡迎港府推行有關試驗,料6個月試驗期完結後,警方要檢討計劃並加以改進,再將計劃書呈交當局及立法會,申請批准與撥款。
警:申撥款2017年全面運作
就有關計劃詳情,警方發言人表示,電子定額罰款交通違例通知書先導計劃將會於今年第二季推行,整個計劃會以運輸及房屋局審批的143萬元作為經費。
發言人又指,屆時來自5個陸上總區的區交通隊人員,及交通督導員將會參與先導計劃,而計劃僅會限於違例泊車事項。推行先導計劃期間,現有傳統定額罰款交通違例通知書仍會繼續使用。發言人補充,視乎先導計劃的成效,警方將就電子定額罰款交通違例通知書系統於2017年全面運作申請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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