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存款準備金制度始於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的1984年。1994年以前僅發揮了為中央銀行籌集資金、進行信貸結構調整作用;1994年後,外匯佔款逐步取代再貸款成為內地基礎貨幣投放的主要渠道,存款準備金信貸結構調整功能削弱,繼而轉向調控貨幣功能。
2006年後,央行開始頻繁使用存款準備金政策加強銀行體系流動性管理,抑制貨幣信貸過快增長,合理調控貨幣信貸總量,2011年甚至每月調整一次準備金率,最高時大型金融機構的準備金率達到21.5%。至此,存款準備金率已經演變成為貨幣當局對沖流動性和進行貨幣信貸控制的常規性手段。隨後,2012年央行曾兩次下調準備金率,去年則未進行調整,但準備金率仍維持在20%的高水位。 ■記者 胡海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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