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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現時社署「兒童之家」為輕度弱智學童提供住宿照顧,但學童年滿18歲就要離開。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昨日在立法會上建議,當局應提高入住「兒童之家」學童年齡上限。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回應指,社署會按個別兒童情況酌情處理。自2009年至今,共有11名學童年滿18歲後獲准留居。
「兒童之家」服務對象為18歲以下兒童,故部分尚未完成高中課程的輕度弱智學童成年後便要離開,但仍難以適應生活環境轉變,影響學習進度。張超雄昨日在立法會上建議提高入住「兒童之家」學童年齡上限。
張建宗:社署會酌情處理
張建宗表示,儘管「兒童之家」服務對象為未滿18歲的兒童,但社署會按個別情況,有需要時會在年齡限制上靈活處理。若負責個案的社工評估快將年滿18歲學童需要後,認為繼續留居切合該學童最佳利益及安排,社署會作個別考慮及酌情處理。2009年至今,曾有11名年滿18歲而仍然在學人士,申請延長留居輕度弱智「兒童之家」或兼收輕度弱智「兒童之家」,均獲社署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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