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顏倫樂)新地2012年申請屯門興富街以北土地興建住宅,但因為同一地皮上涉及居屋發展,一輪「官商爭地後」,城規會最終否決新地申請。最近新地重新入紙申請,並將發展地盤大縮近半,主要發展由新地所持有土地,涉及約4.23萬方呎,提供單位數量約375伙,亦較之前申請大減38.73%。
新規劃伙數減39%
屯門興富街以北土地,現屬於「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為增加城規會通過誘因,新地特別申請改為「綜合發展區」用地,為地皮加設更多發展限制條款,讓當局因應環境、交通和基礎設施等各種限制和其他限制,對發展的組合、規模、設計和布局實施適當規劃管制。
申請文件顯示,新地擬將地盤以5倍地積比率發展,興建2幢32層高住宅(包括2層地庫),住用樓面約20.88萬方呎,平均單位面積約556方呎,即提供的375伙全屬中小型單位。
翻查資料,新地2012年向城規會申請在8.75萬方呎(包括4.6萬方呎政府土地)地盤上興建4幢25層高住宅,提供612伙,但審議時間一拖再拖,終於拖到1年多後才審議。政府今年1月向區議會諮詢於同一地皮上發展700伙居屋,成功「截糊」,申請最終被城規會否決,今次新地另闢蹊徑再申請建屋,這場官商爭地的「戲碼」估計續有下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