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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據中新社報道,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刊《港澳研究》2014年第一期(總第二期)近期出版。多位政法、社會和經濟等領域港澳研究及港澳事務重量級專家學者撰文,緊扣現實主題,啟發理性思考。
魯平:特首「愛國愛港」具法律依據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原主任魯平為本期雜誌撰寫的特稿,指正確和全面地理解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討論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這個問題的前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基本法的上位法,基本法是根據憲法制定的。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中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他在文中說,「愛國」意味�荓q整體上擁護憲法,效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基本法中「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和「宣誓擁護基本法」的規定是行政長官愛國義務的具體體現。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韓大元、博士黃明濤《論中央人民政府對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的任命權》一文對中央政府的任命權進行探討,提出中央人民政府擁有依法獨立決定是否對當選者予以任命的權力;尊重憲法和基本法、尊重中央依法享有的權力以及忠於「一國兩制」方針是獲得中央任命的標準和條件。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磊在《普選與直接選舉的關係--以〈香港基本法〉為背景》一文中綜合運用語義分析、比較法、立法原意等多種方法,從學術角度闡述了「普選」不同於「直接選舉」。普選強調的是投票權,而非被選舉權、提名權等權利。雖然普選含有平等的價值取向,但不同於一人一票。香港普選的基本要求是選民普遍地參加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的選舉。普選與直選均不排除提名委員會。
另外,該期雜誌還刊載了《香港司法案例中的中央與特區關係》、《從擅闖駐港軍營看「港獨式」激進運動:特徵、原因及危害》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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