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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雅艷)內地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上月15日生效,網購以及透過電視、電話或郵購的消費者,有權於收取商品後的7天內無理由退貨,只須負擔退貨的運費,向網購者大派定心丸。然而消委會指,目前港人到內地網站網購,均不獲有關法例保障,本港與內地需時研究法例涵蓋範圍。
消委會:網購投訴2,000宗升逾倍
全球瘋網購,鍵盤上點擊就可完成付款程序,購物方便簡單,不少港人亦會透過聯絡「跨境」港外網站購物,如內地商網「淘寶」、「京東商城」及「拍拍網」等,惟一時衝動後悔又或遇上貨不對辦的情況,追究退款亦非易事。消委會去年接獲有關網購投訴逾2,000宗,較前年升逾倍。
內地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上月15日生效,網購以及透過電視、電話或郵購的消費者,有權於收取商品後的7天內無理由退貨,只須負擔退貨的運費及確保貨品完好。
中國消費者協會法律與理論研究部主任陳劍昨日於「兩岸四地推動消保權益論壇」時表示,新法例亦指明不會涵蓋鮮活易腐的產品、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及期刊,以及消費者在購買時已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靮�,由於兩地法律基礎不同,加上在條例實行上情況複雜,現時港人到內地網站網購則不會獲有關法例保障。她稱,消委會參考內地做法,來年積極研究為商品及服務引入冷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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