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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家彪(中)指,強積金對沖令打工仔失去退休保障之餘,更變相成為僱主提取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提款機」。 吳沚芊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吳沚芊) 政府推行強積金,原意是讓打工仔的退休生活得到保障,但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批評,強積金對沖機制卻蠶食了部分供款,尤其對於合約制保安從業員而言,平均每2年至3年就遭到遣散,結果受對沖機制影響,令退休生活完全得不到保障。一項調查發現,有30%保安員的強積金曾經被對沖,鄧家彪直指,因保安員對強積金認知不足,相信強積金曾被對沖的數字被低估。鄧家彪建議,政府作為全港最大的僱主,應以身作則,先從合約員工開始取消對沖。
工聯會於今年3月至4月進行一項調查,訪問134名保安從業員。調查發現有81%受訪者有進行強積金供款,而當中有79%保安員認為對沖機制安排不合理,而65%則認為自己是沒有準備退休生活。受訪者對對沖機制評價亦負面,有58%認為「不能保障退休生活」,40%認為「被間接剝削」,認為「不能積蓄金錢」亦有18%。
70%保安認知不足 對沖料低估
香港護衛及物業管理從業員總會副主席鍾汶斌透露,現時保安行業大多為短期合約制,平均每2年至3年保安公司投標合約期滿後,員工雖獲遣散補償,但因僱主同時可用強積金對沖,結果屢受對沖機制影響,七除八扣下,供款所剩無幾,令退休生活得不到保障。調查更發現,有30%保安員的強積金曾經被對沖,鄧家彪直指,因逾70%保安員對強積金認知不足,相信強積金曾被對沖的數字被低估。
現年66歲的尹先生退休前曾擔任保安員6年至7年,但有感一般屋h保安員強積金,最終被對沖得所剩無幾,對退休生活幫助不大,寧願與保安公司簽訂59日的傭員合約,每達59日便「過冷河」數天再重新簽約,保安公司便可逃避強積金供款。尹先生坦言,對沖機制下,兩款合約均無助保障退休生活。
鄧家彪補充,調查指出保安員認為理想退休生活,應能保障他們生活開支及醫療需要這些基本生活需要,建議政府以身作則,先從其合約員工開始取消對沖,並將強積金退休保障與遣散補償分開處理,保障員工基本退休生活。更建議設立「勞、資、官」三方供款的全民退休保障計劃,達致「老有所養」。
鍾汶斌又指,現時面對人口老化問題,建議政府研究提高「乙類保安牌照」年齡上限的可行性,鼓勵有經驗的保安員繼續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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