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北上駕車的港人應注意,深圳自本月27日至10月26日將對在道路上的違法停車行為實施從嚴處罰,因違停導致嚴重擁堵或是引發交通事故最高將可處1,000元罰款,而在深圳28條主幹道違停則要罰款500元。對於同時涉及兩種及以上情形的違法停車,將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處罰。
引發交通事故罰款1,000元
根據深圳交警公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機動車道路停放、臨時停放管理的通告》,在深圳市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放,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等違法行為的處罰措施將視情節分200元、500元和1,000元3個檔次。在原特區內28條主幹道違停將被處以500元罰款;若因城市道路上因違法停車引發交通事故或交通擁堵,罰款增加到1,000元。
深圳交警表示,原特區內濱海大道、濱河路、沿河路、春風高架橋、愛國高架橋、北環大道、香蜜湖路、泥崗路、布心路、皇崗路、南海大道、月亮灣大道、西部通道、深南路、深南大道、筍崗路、布吉路、文錦路、紅嶺路、新洲路、僑城東路、望海路、東濱路、桃園路、桂廟路、沙河西路、深鹽路、環梅路全路段這28個主幹道,每逢上下班時段,擁堵情況非常嚴重。除上述路段外的其他道路違停則仍為200元罰款。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公安交警部門可以將其依法拖移至指定扣車場停放。■香港文匯報記者 郭若溪 深圳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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