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問
2013年10月7日 ,「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公開說:不贊成「學民思潮」的政改方案。7個月後,「佔中」組織選出了「學民方案」為壓倒性方案,並成為下月「全港電子公投」方案。戴耀廷通過拙劣的「篩選」手法,把「學民方案」即「公民提名」捧上了天,說成「獲得全香港人民意的支持」的方案,戴耀廷的立場起了一百八十度變化,自打嘴巴,這是最拙劣的政治表演。這一齣荒謬劇,說明激進勢力已經決定要拉倒政改方案,這種立場明顯與主流民意相違背。
戴耀廷說:「投票結果反映市民對『公民提名』訴求強烈,市民對普選的意向亦相當清晰。」對於溫和方案全軍覆沒、投票是否被激進勢力騎劫,戴耀廷說,「佔中」是開放群體,「只要認同『佔中』信念便可參與,有公平機會自己不來參與,你不能怪其他人」;戴耀廷還說「各方要尊重投票結果」云云。戴耀廷拙劣回應外界質疑,其實正暴露了「佔中商討日」的八宗罪:
「佔中」綑綁「公民提名」
第一,候選的方案完全是一面倒,獨沽一味,冇得揀。符合激進勢力「公提」訴求的,就列入候選方案,不符合他們口味的方案,通通要槍斃,當作社會根本就沒有提出過這樣的方案,這算什麼客觀?這算什麼民主?他們所謂的「反對篩選」,被他們為了一己私利的「篩選」揭穿了。他們是最赤裸裸的「篩選」者。
第二,他們投票的邏輯極為荒謬。參加投票的人,早已反對基本法,早已經有立場,他們選來選去,肯定是支持違反基本法的方案,目的是要迫中央否決方案,繼而發動「佔中」。投票結果早已經知道了,投票只是掩眼法。七百萬港人沒有表態支持他們這種做法,戴耀廷竟然說「這是市民對公民提名的強烈要求」,這不過是徹頭徹尾的謊言。二千多人怎麼能代表七百萬人?
第三,黑箱作業,沒有解釋「篩選」這些方案的原因。因為「佔中」搞手喜歡「公民提名」,所以,自己友的方案,就是最好的方案?
第四,投票的過程並不公平,蓄意作弊,提早一天舉行什麼優先投票,公布結果引導二千多人的投票取向。大家都知道,所有投票行為,都有開始的時間和截止投票的期限,中間不會有一個開票的結果。開票要在全部結束之後。「佔中」提早一天,搞了一個百多人的投票,宣布了百分之七十八的人都支持「公民提名」,在報紙宣傳,又公開批判其他反對派的方案沒有肯定「公民提名」必不可少,說他們不能代表民意。這種投票,完全是假民主,是獨裁的產物。
第五,進行「種票」,沒有核實投票者的身份。「人民力量」大量組織了自己友臨時入場,這些人本來不符合投票的資格,卻可以臨時才填寫「佔中」意向書參加投票,將其他反對派的方案打個措手不及。這是明顯的造馬,有什麼公平和誠信可言?最離譜的是,戴耀廷輸打贏要,還說風涼話「有公平機會自己不來參與,你不能怪其他人」。這對於其他方案根本就不公平。
第六,誤導青年人,讓他們以為未成年的人,都可以投票,都可以做法律禁止的事情,還可以領導香港的反對派政黨,他們是天生的領袖,是旗手。「佔中」用廉價的政治謊言,欺騙他們填寫「佔中」意向書,讓他們當炮灰,手段極其卑鄙下流。
第七,所謂投票,隻字不提基本法的規定,不指出這些方案根本不會被香港大多數市民接受,不會被特區政府接受,更加不會被中央政府接受。違反法律的選舉,根本就不會有什麼效果,這根本就是愚弄大眾的鬧劇。
為求拉倒普選不顧一切
第八,投票顛倒了政改主體。政改的主體是七百萬市民,是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然而,所謂「商討投票日」二千多名「佔中」支持者才是主體,他們可以主導和控制香港人的選擇權,他們扼殺了許多人提出的方案,剩下了違反憲法的方案,然後叫市民去選擇。他們的法律依據是什麼?為什麼會有這麼荒謬的安排?
戴耀廷自打嘴巴,自己否定了自己「學民方案不現實,不可行」的結論,這是顛倒是非。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從法律的角度闡述了「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都不作準,反而是小孩子提出無法無天的提議,被視為金科玉律,要七百萬人跟從,下個月進行投票,這是對法制觀念的顛倒。出現這種怪現象,說明了「佔中」的組織,已經被激進勢力佔領了;也說明了「佔中」組織一切都服從了美國人的意旨,服從外國人的利益,但求搗亂,但求踐踏港人的普選政治權利,為求拉倒普選不顧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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