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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民聯提交政改方案。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中央對特首當選人具有實質任命權,政府諮詢文件提到,應處理好任命特首程序與本地立法銜接的安排,以便處理特首一旦不獲任命、俗稱「守尾門」的情況。雖然較少政黨和團體就「守尾門」情況提出意見,但當中大部分建議認為,應修改現行《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安排盡快重選,避免出現憲制危機。這些政黨和團體強調,社會更應依法落實普選,支持提委會守好前關,比起「守尾門」更重要。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去年12月在一個論壇上提到,一旦中央不任命被選出的特首,應該啟動重選,而非採取「遞補機制」,否則兩名候選人得票差距或有相當大落差,最終會失去認受性。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在不同的政改諮詢會中提到,中央可以選擇任命或者不任命將來普選選出的行政長官人選已是社會共識,但本港要研究在本地法例層面上,是否需要修訂法例及考慮重選安排,處理萬一中央不任命當選特首的情況。
中央雖有權不任命 但衝擊震盪大
外界有人藉訂明中央具「不任命」由普選產生的特首的權力,以換取較低的入閘門檻,提出「守尾門」方案。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強調,中央有權不任命特首,但行使有關權力會為香港帶來很大的政治衝擊,相信中央不能不考慮行使權力帶來的震盪。
為免引發不任命的憲制危機,政改建議紛紛提出修例安排即時重選,部分團體更呼籲「守前門」比「守尾門」更重要。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的政改建議便指出,須引入條文訂明特首當選人不獲任命的重選安排,必要時進行重選。該會同時強調,重選會耗費社會資源,不利於社會安定團結,甚至引發憲政危機等風險,促請社會各界應以市民的最終福祉為依歸,早於提名和選舉階段選出各方均可接受的人士。
工聯倡擁護憲法基本法才能「入閘」
民建聯、工聯會、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香港廣東社團總會和新界社團聯會的方案亦強調,若當選人不獲中央任命,須重新啟動選舉程序及相關安排。其中,工聯會更明確規定,重選由提名程序重新開始,先前未獲得任命人士,不能再次參選,而參選人亦要表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基本法才能「入閘」。鄉議局方案要求參選人要得到四大界別各最少十分一提名委員支持才能「入閘」,強調守好前門的重要性。
「關注香港事務社團聯席」的內部民調亦顯示,絕大部分受訪者認同特首必須遵守國家憲法、基本法、行政長官選舉條例,並與中央保持良好關係;當選者一旦不獲中央任命必須安排重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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