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許仕仁在官場打滾30多年,甚至曾在廉署工作,控方指他作為富經驗的政府官員,定必知道作為公職人員的責任是為巿民服務,而不是為個人利益,但他為獲取個人利益及濫權的做法,已經背棄及損害了他對公眾應有的忠誠。
許仕仁於2007年卸任政務司司長後,續獲當時的特首曾蔭權提攜,由行政會議官守成員轉為非官守成員,至2009年全退。主控官David Perry引述曾蔭權於2009年1月致函許的答謝信,信中感激許在行政會議期間,為不少困難的公共議題,例如政制發展、公共衛生、經濟改革及西九文化區計劃提出很多有用意見,並讚許是一名得力助手。不過,主控官表示,曾蔭權當時不知道許仕仁收受地產商巨款。
許仕途順 獲大紫荊勳章
許仕仁於1970年加入政府,仕途一帆風順,先後任職教育署、民政署、保安科、廉政公署署理助理署長、經濟科、貿易署、運輸科等等,橫跨不同政府部門。
2000年6月,許仕仁離開公務員行列,但加入仍然屬公營機構的積金局,2005年獲委任為政務司司長,成為特區政府第二把交椅,而他擔任公職所作出的貢獻,更令他獲頒大紫荊勳章。
濫權謀私 背棄公職忠誠
Perry指出,所有公職人員均有責任大公無私及坦誠地服務大眾,且必須具備誠信,更不可為自己謀取私利,但許仕仁作為公職人員,又是政府內其中一個權力象徵,為獲取個人利益及濫權,已經背棄及損害了他對公眾應有的忠誠。
Perry表示,即使許擔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時,贊成積金局與新地關連公司以公平的巿價續租,對積金局未有造成損害,但始終因為他與新地的密切關係,未有申報利益衝突,故仍然損害了他作為公職人員應有的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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