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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麗芸(右二)、梁美芬(左二)、麥美娟(左一)、何俊賢(右一)到灣仔警署報案,指有人涉嫌違法妨礙議員離開立法會。 鮑旻珊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鮑旻珊)「人民力量」 主席袁彌明,涉嫌在前晚立法會被示威者暴力衝擊時「裡應外合」,以座駕堵塞立法會停車位,刻意阻撓建制派議員離開。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等昨日到警署,指有關行為涉嫌違法,故決定報案。據了解,重案組已接手調查。
蔣麗芸昨日和民建聯議員何俊賢,工聯會議員麥美娟,經民聯議員梁美芬到灣仔警署報案。蔣麗芸表示,在前晚有人暴力衝擊立法會期間,不少議員滯留立法會停車場,但有一輛私家車堵塞停車場的出口, 在警察及保安員勸喻仍拒絕離開,令議員在凌晨2時許才能離開,甚至有議員需要放棄坐車,步行離開立法會。
蔣麗芸偕3同僚報案
蔣麗芸指出,事件是有人蓄意用車輛堵塞立法會停車場出口,阻礙議員出入,並透露堵塞出口的私家車上的後座乘客是人民力量主席袁彌明,而自己有敲其車窗,想詢問發生什麼事,惟袁彌明不肯落車及拉下車窗回答問題。
梁美芬則表示,立法會停車場出口是次被堵塞,事態嚴重, 且袁彌明疑有意用私家車阻礙其他議員出入,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他們要求警方認真調查處理,包括查明車主身份,及車輛為何能進入立法會停車場。前晚,他們並已立即去信秘書處要求處理是次事件。
她透露,昨日重案組警員已向她們落口供,相信警方需要時間調查事件。
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妨礙前往或離開會議廳的議員即屬違法,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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