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系列解讀之五
黎子珍
「一國兩制」在港實踐白皮書強調,對國家效忠是從政者必須遵循的基本政治倫理,愛國是對治港者主體的基本政治要求。如果治港者不是以愛國者為主體,或者說治港者主體不能效忠於國家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就會偏離正確方向,不僅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難以得到切實維護,而且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廣大港人的福祉也將受到威脅和損害。中央對愛國者治港從口頭表述,到作為國家的重要政策通過白皮書鄭重宣示,既與普世價值相通,也意味着香港特區的管治權必須牢牢掌握在愛國愛港者手中,以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切實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廣大港人的福祉。
對國家效忠是從政者必須遵循的基本政治倫理。在美國等西方國家,莫說從政者,就是一般公民也要求對國家效忠。所有美國人,上至總統下至販夫走卒,全都是背誦着「效忠誓辭」長大的,美國人被效忠誓詞激勵、浸淫、陶冶,並把對國家效忠作為終生信條。
基本政治倫理的普世性
美國公立學校的學生,每天必須面向國旗宣誓效忠。加入美國國籍,必須由法官主持,舉行莊嚴入籍宣誓儀式,入籍誓詞為:「我在這裡鄭重的宣誓:完全放棄我對以前所屬任何外國親王、君主、國家或主權之公民資格及忠誠,我將支持及護衛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和法律,對抗國內和國外所有的敵人。我將真誠的效忠美國。」法官不愛國怎麼能主持入籍宣誓儀式?
美國國會於1789年通過的第一項法案是《宣誓法》(Oath Act),它規定了從政者簡短的就職誓詞:「我謹莊嚴宣誓,定將捍衛合眾國憲法。」在南北戰爭後,就職誓詞中加入了效忠的語句。美國總統、政府主要官員、議員、法官在就職時必須宣誓,拒絕依法宣誓人士,將會喪失就任資格。總統的誓詞為:「我莊嚴宣誓,我將忠誠地履行美利堅合眾國總統的職責,盡最大的能力維護和保衛美國憲法。願上帝保佑!」
美國法官並不諱言司法運作中的愛國精神,具有代表性的如1827年的奧格登訴桑得斯案(Ogden v. Saunders),在此案中華盛頓(Washington)大法官代表最高法院發表了他那份膾炙人口的判決意見書。他說:「推定立法機關立法的有效性,除非其對憲法的違反被證明超出了合理懷疑(beyond all reasonable doubt)程度,這是對立法機關的體面的尊重,法律得以制定是源於它們的智慧、誠實及愛國精神。」
要成為英國公民,英國的入籍誓詞為:「我將忠誠於大英帝國,尊重它的權利和自由。我將支持它的民主價值觀。我將切實遵守它的法律,履行作為一個英國公民應盡的職責和義務。」英國從政者的就職誓詞,與美國比較接近。
愛國者治港具有法律依據
與對國家效忠是從政者必須遵循的基本政治倫理的普世價值相通,白皮書指出,愛國者治港也是具有法律依據的,基本法規定特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主席及立法會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議員、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都必須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必須就執行基本法向中央和特別行政區負責。這是體現國家主權的需要,確保治港者主體效忠國家,並使其接受中央政府和香港社會的監督,切實對國家、對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及香港居民負起責任。
要求法官愛國不言而喻
大律師公會認為,不應將法官視為「治港者」,否則會發出錯誤訊息,令人以為香港的法院是政府機關的一部分。對此,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白皮書要求包括司法人員在內的治港者愛國不是額外要求,又指出法官就任時宣誓已體現愛國愛港。律師會會長林新強昨天亦表示,廣義來說,「政府」是包括行政、立法及司法,要求法官愛國並不影響司法獨立。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則表示,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都是建制一部分,法官就職時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對香港社會有承擔,「本身就係一個莊嚴承諾,表示自己『愛國愛港』。」事實上,從事法官職務的人,必須對國家效忠,這是最基本的素質和要求,因為憲法和基本法是有國家屬性的,是體現國家意志的,憲法和基本法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就是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因此,要求法官愛國,是不言而喻的。
治港者以愛國者為主體是「一國兩制」底線
白皮書指出,「一國兩制」之下,包括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等在內的治港者,肩負正確理解和貫徹執行香港基本法的重任,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職責。
治港者以愛國者為主體是「一國兩制」底線,如果治港者不是以愛國者為主體,特別是如果對抗中央的人擔任特首,國家憲法將遭到踐踏,治國安邦之本將發生動搖,將嚴重損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境內外其他分裂勢力必將群起效尤,我國安全穩定的政治局面有可能被破壞,國家將永無寧日。如果選出一個與中央對抗的人當行政長官,香港與祖國內地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優勢將喪失殆盡,香港經濟將迅速邊緣化,投資者將紛紛撤離,港股將一沉不起,樓價將急遽下跌,公司倒閉潮將成骨牌效應,屆時將一職難求,數以百萬計人失業,港人將何以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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