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一名地產發展公司董事涉嫌行賄銀行職員及清洗犯罪收益,早前被廉政公署通緝,昨日已由美國引渡返港受審,下午被帶往區域法院提訊。
被告曾偉、51歲,裕匯集團有限公司主要股東兼董事,於今年1月27日,因應律政司發出的臨時拘捕要求,被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轄下的國土安全調查署人員拘捕。曾偉其後在美國放棄就其引渡的申訴,並同意自願返回香港。
曾偉因涉行賄銀行職員及洗黑錢,於2011年棄保潛逃,直至今年一月於塞班島被捕。辯方透露他將承認串謀洗黑錢罪,但否認其餘3項控罪。由於他沒保釋申請,還柙至本月27日在原審法官席前答辯。
曾偉共被控3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一項串謀洗黑錢罪,指他於2010年向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業務部主管陳寶奎,提供230萬元賄款,以延遲他貸款的還款到期日,及同日與陳處理該筆230萬元黑錢;又指他於2008年向陳提供一部手提電話作饋贈,及於2009年向工商銀行的房地產及融資部主管陳翊耀提供200萬元饋贈。陳寶奎及陳翊耀已於2011年就收賄及洗黑錢等罪名,分別被判入獄2年和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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