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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員在網購騙徒家中搜出的證物。 劉友光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友光、杜法祖)網購騙徒以快打慢,短時間內頻密犯案,甚至不惜留下附有真實身份的資料,以騙取受害人信任。警方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經近半年調查,近日聯同不同警區人員,採取代號「登峰者」行動,共拘捕4名騙徒。初步相信,騙徒在短短3個月至6個月內,共干犯78宗騙案,81名事主被騙去共56.5萬元現金或財物。
無業疑犯3個月犯案逾30宗
被捕4人(22歲至42歲),分別報稱侍應生、推銷員、接待員及無業。無業騙徒姓李(38歲)是積犯,2個月至3個月內犯案30多宗,涉及30多萬元現金及貨品。其中一名計劃訂講一批新款智能手機的受害人,被他騙去10多萬元。昨午3時半,李被探員押返香港仔石排灣h綠石樓寓所搜查,帶走多部智能電話、電話卡及附有疑犯真實身份資料的手寫單據等證物。
新界北總區女總督察李淑儀表示,4名疑犯利用手機「WhatsApp」或「微信」軟件,或以電腦登入網上討論區、拍賣平台或交友平台犯案。他們會以買家角色用空頭支票犯案,亦會以賣家角色聲稱有新款智能手機、數碼相機及名牌手袋放售,但他們假扮賣家行騙的手法與過往略有不同,除了放售「貨品」不會特別便宜外,更會在事敗前盡量頻密犯案,甚至不惜在面見事主時留下附有真實身份,包括身份證或回鄉卡號碼以騙取信任。李淑儀形容,騙徒「呃得幾多算幾多」。
警方呼籲市民網購不論買或賣,都要特別小心,最好當面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或透過網上支付平台交易。遇上支票入數,須清楚支票已兌現才發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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