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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潤集團稱,國家審計署的審計結果客觀反映集團2012年度經營管理情況和財務狀況。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涂若奔)國家審計署昨公布對華潤集團2012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指華潤集團「基本能貫徹執行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財務報表基本真實地反映了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但其會計核算、重大經濟決策和內部管理等亦存在一些不規範問題,「有的管理人員還涉嫌重大違法違紀」。華潤集團對此回應稱,截至2014年5月底,大部分審計發現問題已整改完畢(見另稿)。
國家審計署公布報告,提及華潤系多家於港股和A股上市的公司,其中針對華潤電力(0836)的內容最引人矚目。報告指,2012年,所屬華潤電力下屬單位未按規定公開招標,而是採取邀請招標、議標等方式確定工程承包方、物資及服務商,涉及586個項目、金額117.15億元(人民幣,下同)。
潤電潤泥涉無公開招標
所屬華潤電力控股子公司山西華潤大寧能源、華潤燃氣(集團)控股子公司華潤(南京)市政設計未按規定納入合併報表範圍,且由於未對所屬6家關聯企業間的內部交易進行抵銷,造成收入及成本各虛增2,069.17萬元。
此外,在執行國家經濟政策和企業重大經濟決策中,華電也存在問題。2012年,華潤電力4個電站機組未按規定報經核准即開工建設,涉及裝機容量10.11萬千瓦;1個電站機組未按規定報經核准即投入運行,涉及發電量7.55億千瓦時、售電收入2.83億元。報告又批評,「部分重大決策只有會議紀要,未保留完整會議記錄」。
華潤水泥(1313)也在報告中被「點名」,包括2012年華潤水泥實施的一項水泥生產企業併購,未按規定報經國資委審批和進行資產評估,合同總價款1.75億元;以及華潤水泥採購金額共計64.5億元的862萬噸煤炭,未按規定公開招標。
華潤醫藥高估收購資產
報告亦多次提及華潤醫藥,指其在收購北京醫藥股份過程中,依據不具備資產評估資質的財務顧問,對其淨資產的估值為116.9億元,比其另行聘請具備資質中介機構所作評估值高66.36%。另外,由2010年7月至2011年,所屬華潤醫藥在重組過渡期內,有8個投資收購項目未經過渡期管委會批覆即對外簽訂合作或股權轉讓協議,收購價款共計29.8億元,其中6個項目收購價高於資產評估值約57%。過渡期管委會在部分收購項目審核中,也存在未充分研究論證各職能部門不同意見的現象。
在集團層面,報告也指出不少問題,指截至2013年7月,華潤集團財務核算系統僅覆蓋集團1,006家核算實體(佔37.26%),未完成規劃提出的全面覆蓋任務;集團有12個信息系統未接受公安機關信息系統安全等級測評,其中11個既未採取同城又未採取異地災備措施;集團下屬利潤中心核心系統除華潤銀行外,也均未採取同城或異地災備措施。同時,集團及所屬企業的信息化建設項目普遍未執行招投標制度、監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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