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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組探員在立法會議事廳拍攝取證。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鄭治祖)激進反對派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昨日在立法會試圖將玻璃杯擲向特首,特首辦其後報警,警員於昨日中午派重案組探員到立法會會議廳搜證。
特首辦發言人證實,就有人在立法會投擲玻璃器皿,行政長官辦公室已就事件報警。警方也證實,接獲特首辦報案指有人在立法會會議廳內投擲玻璃杯襲擊他人,現將案件列作「普通襲擊」處理,由中區警區重案組跟進調查。
曾鈺成:警入立會合法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日在會見記者時表示,無人可以在會議廳做違法的事,亦不存在為保障議員尊嚴及權利而不被起訴的問題,警方是按照警隊條例賦予的權力,要求進入會議廳搜證,不存在警方不尊重或踐踏立法會的問題。
被問及特首辦是次報警會否破壞行政立法關係,曾鈺成表示,議員在會議期間的言論自由受法律保障,但議員倘涉及有刑事責任的行為就不受保障,任何人都可以報警。一般情況下,立法會會配合搜證,稍後會與警方商討如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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