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去年一艘往澳門客輪的螺旋槳內發現女屍,揭發已婚舞女涉被同居男友誤殺,案件昨開審,於躉船工作的死者男友否認控罪,聲稱兩人於躉船飲酒後發生推撞,女友因一時失足並頭撞地下暈倒,他誤以為女友已沒有呼吸,遂將對方拋下大海,女友最終因此溺斃。
事發後6日報警稱女友失蹤
43歲被告吳容根,花名「大口」,被指於去年2月15日誤殺女子鍾明芳(37歲)。控方指鍾已婚,與吳同居於其工作的躉船上。案發當日,鍾與吳等人於躉船上吃火鍋及喝酒,翌日鍾的屍體被發現卡在澳門客輪的螺旋槳內,惟案發6日後,吳才到旺角警署報案,聲稱其女友失蹤,又訛稱自己住在柴灣,並稱新聞上見到女死者的拼圖貌似其失蹤女友,警員隨即跟進調查,至2月23日凌晨,吳在盤問下才承認意外。
旺角警署女警出庭作供指,去年2月21日,吳到警署聲稱女友失蹤,並稱案發當日和女友在家中吃晚飯,其後發生爭執,由於他需開夜班,因此先回房睡覺,睡醒時已不見女友,誤以為對方已返回屯門家中;惟一星期後仍未能聯絡上女友,於是報警。
另一名證人、躉船同事黃愛明稱,3年前與吳到夜總會消遣時認識藝名「雅雯」的鍾女,其後鍾成為吳的「女性朋友」。黃記得案發當晚未見吳與鍾有異樣,其後兩人回房睡覺,他則睡於躉船的沙發上;之後吳拍醒他問知否鍾在哪,又稱對方只拿走了幾件衣服,遺下電話及銀包便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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