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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星譚詠麟在社交網絡張貼「黎智英捐款泛民」的剪報,並留言說:「嘩,咁都得?居心叵測!自此人的集團在香港出現後,我認識的香港已變得不是我們從前所識得的了。」 譚詠麟微博截圖
冀5議員自首勿蒙混過關 倡稅局介入查「瞞稅」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被視為反對派「幕後操盤人」的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被踢爆向多名反對派人士捐贈4,000多萬元,其中5名立法會議員梁家傑、毛孟靜、涂謹申、李卓人及梁國雄更涉嫌無申報。工聯會5名立法會議員昨日聯署去信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要求徹查事件。立法會各主要黨派紛表支持,並促請有關議員自首,不能蒙混過關,又建議稅務局介入徹查是否有人刻意代其政黨瞞稅。
工聯會5名議員昨日聯署去信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要求跟進事件,尤需跟進相關議員有否違反《議事規則》內「個人利益的登記」、「個人金錢利益的披露」、「在有直接金錢利益的情況下表決或退席」等規定。
王國興批違法 廉署應介入
王國興昨在記者會上批評,涉事議員的行為已嚴重影響立法會公正形象及市民的信任,有關議員不應含糊其詞,試圖蒙混過關,而應坦誠交代何時收錢,為何秘密收錢而無交代,而身為公職人員收受利益而無申報,明顯是違法,廉署應主動介入調查。
黃定光:隱藏捐獻涉刑事
民建聯議員黃定光表示,議員收取任何利益均須申報,而市民對作為公職人員的道德操守要求高,議員應身體力行,促請反對派立即向公眾交代,勿嚴人寬己,尤其刻意隱藏選舉捐獻是刑事罪行,促請反對派向公眾解釋清楚,不能黑箱作業。
黃定光又指出,任何機構或個人收取捐款,均須繳交利得稅或入息稅,稅務局有需要徹查事件。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經民聯議員梁君彥指,議事規則已有相關的守則,議員應該按照議事規則申報,倘有問題,市民或議員可向議事規則委員會投訴。
經民聯議員林健鋒則指,香港目前容許議員及候選人接受捐獻,但政黨及團體應在處理捐款上加強透明度,讓市民清楚了解來源。儘管香港沒有政黨法,但議員作為公職人員,無論是在職或選舉期間,都必須根據相關條例及指引去申報接受的捐獻。
吳亮星:「打龍通」或有陰謀
立法會金融界議員吳亮星指出,根據傳媒報道,事件的確「有根有據」,顯示有關議員涉及實際利益,立會應當嚴肅調查,尤其毛孟靜、涂謹申等在選舉期間倘真的收取了巨額捐款卻未申報,將令公眾擔心涉及利益衝突的問題,有關的議員應該「自首」,不應再狡辯。
吳亮星又批評,反對派一直站在「道德高地」,對特區政府或「非我族類」進行打壓,但對待自己卻草草了事,完全是雙重標準,而反對派跟與美國關係密切的黎智英「打龍通」,製造輿論,背後或有政治目的。他並不認為事件是「白色恐怖」:「無做錯做咩驚?」
馬逢國斥「知法不守法」
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批評,反對派雙重標準,破壞立法會議事規則,「知法不守法。」他同意由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跟進事件,不可讓反對派含混過關、不了了之,並批評有反對派議員稱不公開捐款,是因為怕中央「打壓」的指控荒謬,「反對派平日就要求政府有透明度,點解今次自己又唔表現一下透明度?」
立法會旅遊界議員姚思榮批評,反對派帶頭破壞香港法治精神,擔心此例一開,以後更難控制有人刻意隱瞞政治捐獻,故支持立法會跟進事件。他質疑反對派在選舉期間是否曾作出申報,而收到的捐款用途為何,公眾亦無從得知,促請反對派立即向公眾交代,不可嚴人寬己。
劉慧卿:冀公正跟進投訴
身為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副主席的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昨日稱,委員會收到議員或市民的投訴信後,會先交由委員會主席審視,若與委員會職能相關會盡快召開會議,再決定是否處理。她稱委員會是跨黨派,希望會公平、公正處理:「議員攞咗乜嘢、做咗乜嘢,如果唔符合規矩,一定要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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