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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亡妻簽名申請公屋老翁梁國強(中)。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現已「上樓」入住公屋的79歲老翁,去年7月填寫表格處理其公屋申請時,虛假地向房委會職員陳述妻子仍在生、並代妻簽名作實,其後獲分配一公屋單位,惟房委會調查發現老翁妻子於去年初已離世,老翁昨承認作出虛假聲明後,裁判官質疑控方就同一事件控告老翁兩項類同控罪,認為其做法會令市民對法庭失望。老翁終被罰款3,000元。
患有糖尿病、高血壓等疾病的79歲被告梁國強,昨在觀塘法院承認作虛假法定聲明罪,並獲控方撤銷另一控罪。律師求情透露,與被告相伴50載的妻子,於去年夢中離世,他大受打擊,1個月後更於街上暈倒並中風,非有意隱瞞。被告兩名兒子昨亦有陪伴到庭,表示內疚及不應讓老父獨自處理公屋申請。
要求被告換單位或搬走
案情指,被告妻子於去年2月5日離世,惟他在同年7月29日,到長沙灣h長沙灣物業服務辦房署處理公屋申請時,在一份表格中表示妻子仍在生、並冒認妻子簽名,房委會其後調查其妻子已離世,於是報警,被告警誡下承認冒認妻子簽名,但解釋指不熟悉相關控罪。控方表示,本案完結後將要求被告更換單位或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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