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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倡導京津冀政策、福利一體化,促進共同市場形成。圖為社保大廳。
歐洲許多國家都有大都市圈或經濟圈的區域規劃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的協調機構和制度,並賦予相應的規劃和調控權。大巴黎區跨多省,設有一個建設機構,掌握一定資金,對各個省區之間的大區公共設施進行統一建設。
美國:市政府簽約有償共享
在協調區域性矛盾時僅靠單一城市政府的力量是無法解決一些問題的,有的大都市區在城市政府之上探索建立了具有較高權威性的區域政府。在這方面,美國「雙城大都市區議會」和「波特蘭大都市區政府」是成功的範例。
簽訂政府間的合約,是美國在城市群協調管理中的另一種創新。城市群區內成員政府間簽訂合約,在一些公用設施建設方面簽訂政府間的合約,就可以在解決資金問題的同時避免「搭便車」現象。洛杉磯市投資46億美元興建巨型污水處理廠,與周邊29個城市簽訂合約有償共享,是這種協調機制的成功範例。除此之外,簽訂合約方式還應用在社會安全與消防等方面,普遍受到歡迎。
日本:東京擔當中樞管理城
相比於美國波士華城市群(波士頓-紐約-華盛頓)自然發育而成,日本城市群的發展呈現出很明顯的政府計劃特徵。經過多年發展,目前,大東京都市圈的中心城市-東京為整個城市群體的中樞管理城,它的主要功能是對整個城市群體的政治、經濟活動實行集中、統一的組織管理,其他城市的活動是在中心城市的統一規劃下展開的,這些不同類型的城市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工業過度集中帶來的住房緊張、環境污染和交通擁擠等問題。
德國:立法保交通協調合作
德國則用法律確保城市間交通協調合作。城際間多種交通方式必定涉及多個城市、多個部門協調合作。運營時刻表、票價和票據形式等都要有協調統一管理。在德國,是誰在這些「婆婆」間進行協調呢?
首先,德國通過一系列立法,明確了城市公共交通屬社會公益事業,聯邦、州、市鎮在城市公共交通發展中擔負主要責任。地方政府通過公開招標的形式購買公共交通運輸服務。政府不參與公共交通的運營和組織,但對服務質量、數量有詳細的監管和考核。
另外,交通運輸協會(交通聯盟)也發揮着重要的協調作用,它承擔着一個區域內公共交通標準的制定,服務質量和數量的監管,時刻表、運營模式、車票樣式和票價的統一等工作,最大程度為乘客提供高效便捷的城際公共交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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