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立法會財委會今年6月討論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時,有逾百名村民及社運人士到立法會示威,圖阻止撥款通過,警方事後拘捕一名集會男子,男子昨承認抗拒警務人員罪。裁判官認為控罪嚴重,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再判刑,裁判官表示保留任何判刑方式,包括監禁。
被告陳寧(30歲),昨在東區法院承認抗拒警務人員罪,另獲控方撤銷襲擊警務人員罪,案件押後至9月3日判刑。
律師昨求情透露,被告在加拿大多倫多大學修畢哲學及英國文學後回流本港,翌年在香港大學擔任研究助理,曾出版多份關於社會文化、馬克思主義的文章,現在油麻地一所素食社企任職廚師,免費為流浪者提供膳食。
官多次強調警察應受到保護
裁判官表示對被告參與遊行、表達訴求等權利表示理解,但應該和平進行,多次強調警察應受到保護,認為被告的行為或會導致現場更加混亂。
案情透露,被告在6月13日下午在立法會大樓外參與示威集會,其間曾用右肘撞向一名維持秩序警員的右胸,導致他失平衡倒下,在被捕後被告曾數度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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