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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網上圖片
阿 琪
我樓下5分鐘的路程,就是一片綠盈盈的社區小公園,有水,有樹,有亭子,有曲徑。還有兩隻可愛的孔雀。我沒有看見過孔雀開屏,但是,孔雀的鐵絲網籠子外面,總是圍了很多老人,小孩,小媽媽等。他們一天的生活內容之一部分,似乎就是在陽光明媚,和風習習的時候,走出家門,走到孔雀身邊來,逗牠們開心,自己也樂和樂和。孔雀,儘管牠們是動物界裡很驕傲的物種,可是,不管牠們是否樂意,牠們都成了大家的寵物。
但是,有一天,孔雀不見了。不是飛走了,也不是病歿了。而是失蹤了。連吉光片羽都沒有留下,乾乾淨淨的籠子裡,只有人們的驚愕,憤怒,和傷心在陽光下散開瀰漫。那天,我散步到了那一帶時,那裡已經沒有人,只看見靠近地面的鐵絲網被人為地,惡意地揎開一隻角,足可以容納人類的身體進出的洞口。
偷走孔雀的人大概是在月黑風高的深夜時分,從這裡作案的吧。
我的第一反應是詫異。我不知道明亮光輝無辜的孔雀也是有人會來偷的。他們偷走孔雀是要幹什麼呢?是環保自願者護送到森林裡放養嗎?顯然不可能。因為,這兩隻孔雀早已經沒有野外生存能力,放生很可能是斷了牠們的小命。而且,如果是這個目的,當然沒有必要偷偷摸摸地。可以和公園管理處的人談啊。
那麼,是拔其毛,燉其肉,啃其骨嗎?太狠了點吧。再就是拐走了,到黑市上另作交易謀點小錢?
可憐的孔雀啊,在夜深酣睡之時,牠們受到了如何的驚嚇,被蒙面的人類劫走,從此命運凶多吉少,開始了牠們的穿越黑暗的旅程?
因為韓劇《來自星星的你》,我知道了有一本美國人寫的童話書《愛德華的奇幻之旅》。我讀了這本書。愛德華是一隻驕傲的瓷兔子,它被人惡意地扔進了大海。從此,它和鍾愛她的女主人失散了。它在海底沉睡了297天之後,被漁網撈出,最後經過了幾番高低起落,甚至是粉身碎骨的涅槃之後,回到了寵物店裡,被一個小女孩買走。而她的媽媽就是當年與它離散的10歲的女主人,一個名字叫阿比林的小女孩。小瓷兔尋找回家的路,走了差不多有30年。
那麼,這兩隻美麗驕傲的孔雀呢?牠們已經開始了怎麼的奇妙的旅行,會不會有一天也會神奇地回歸,重新精神抖擻地出現在我們的視線,開屏出牠們的美麗?
後來,孔雀的窩裡,有了幾隻醜陋的灰鵝,每天在那裡呱呱呱地叫。漸漸地,心懷期待的人們也不怎麼來了。因為,他們認為孔雀們不會再回來了。我每每路過,總是會不經意地想起那兩隻孔雀。心裡還是有所希冀的。但是,我也知道,如果孔雀回得來,那是童話世界。如果回不來呢,就是現實人生。可是,童話都是騙人的。
我只是心存良好的願望,就是那兩隻孔雀是被盜亦有道的人劫走了,孔雀們安然無恙,只是換了一個空氣更清新,樹木更蔥蘢,風景更優美的地方,依舊在牠們感受到幸福的時候,尾羽展開,自覺自願地開屏出一扇扇的美麗。
孔雀東南飛,五里一徘徊。其實,徘徊的是人心,而不是孔雀。當代的網絡用語,孔雀是自作多情的意思。而對於一個小城市長大的少年人來說,孔雀就是動物園的符號性標誌。一個有孔雀的公園,和一個沒有孔雀的公園,感覺上是不一樣的。孔雀就是我們的珍禽靈獸,是寶貝,是超脫於我們的平庸,逼仄,憋屈的生活之上的一束光。
在顧長衛執導的電影《孔雀》中,激情消解,理想破滅的三兄妹帶着孩子到公園裡看孔雀開屏。這個鏡頭給了我一個很大的心理刺激。就像曾經的愛情和激情只能用來懷念,美麗的孔雀也只能被囚禁在鐵籠子裡被圍觀。或許願意堅守的人們最終等來了孔雀突然開屏的那一瞬間,但是,常常讓人哭笑不得的是,孔雀不肯面對我們,牠們轉過身去,背對着我們,我們可以看見的只是孔雀醜陋骯髒的屁股。幸運的人能夠撿拾到孔雀的羽毛,成為我們簡陋狹窄的家庭裡最為明亮的一個裝飾。等到我學會了「吉光片羽」 這個詞彙的時候,我首先想到的,竟是在很遙遠的過去,曾經得到過的一尾羽毛。
高舉了一尾孔雀毛的我,驕傲,炫耀着走過了大街小巷,或許還故意繞道走了幾個街巷,為的就是讓人們看到我手裡有了這麼一尾孔雀的羽毛。它比少年的我過年穿上的新衣,還要讓我得意。因為,新衣年年都有,人人都有,可是,美麗閃亮的孔雀毛,未必人人都能得到。宛如王者頭冠上的珍珠,那是尊貴的象徵。
也所以,孔雀在我的知識儲備裡是一種珍禽,而不是家禽。後來,我到了京城生活,一次朋友聚會,聊起了寵物的話題。一個剛認識的女畫家輕描淡寫地說,她圈養的寵物是一對孔雀。當時的我是多麼地驚奇。我馬上和她打得火熱,並主動申請開車送她回家。她也是爽快人,明明知道我感興趣的是她的孔雀,而不是她,她也把我深夜帶回了家。一路爬到她的露天閣樓上,一對孔雀被驚醒,一動不動地瞪着小小的黑黑的眼睛看着我們。臨別,她從冰箱裡拿出了一枚比雞蛋大一號的粉粉的蛋,她說,這是孔雀蛋,很稀有,一年產不了幾枚,你拿一個回去吧。大補。我問她,我可不可以拿這個蛋孵出一隻小孔雀,她莞爾一笑說,大概不行了。被冰過了的。
這枚被冰過的孔雀蛋,在我無數次地頂禮膜拜之後,終於被我煮熟了,並吃下了。同時嚥下的還有莫名的罪惡感。
美國有一個作家卡佛,他的粉絲給他起了一個外號,叫他老孔雀。其實只在他的某一篇小說裡描寫過一隻被當作家禽和寵物的孔雀。「誰想這時一隻像禿鷹一樣大小的東西從樹上重重地拍打着翅膀飛下來,直衝衝地落在車前面。頭側向旁邊,繃着勁兒,明亮而充滿野性的眼睛一直盯着我們。它的尾巴翹起來,像一把巨大的扇子伸展開,閃爍着彩虹上有的每一種顏色。」
女主人這樣向客人解釋她為什麼養了一隻孔雀而不是一條狗或者一隻貓。「我一直想養隻孔雀。小時候在雜誌上看到過一張孔雀的照片,我就覺得那是我見過的最美麗的東西。我把那張照片剪了下來,貼在我的床頭,保留了很長時間。」孔雀在他們那裡,也叫天堂鳥。
這隻孔雀在書裡的結局是,終於有一天,「牠飛進了樹叢裡,就不見了,再沒有下來。老死了吧。後來那些樹,被貓頭鷹接管了。」
小說的結尾,失去了孔雀的那戶人家的男人和女人以及他們的一對夫妻朋友,像無數庸常生活裡的人們一樣,從有所想法的青年人,一點一點變身成為肥胖拖沓的不再有任何想法的中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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