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因濫藥導致思覺失調24歲青年,與同胞兄弟爭用其私家車而發生爭執,他被打至額頭紅腫後深深不忿,翌日購買通渠水淋向赤裸上身在沙發睡覺的胞弟。青年昨在高等法院承認有意圖淋潑腐蝕性液體罪,被重判入獄10年,法官指他有預謀犯案,而且向毫無防避的胞弟施襲,是加重刑罰的因素。
被告謝浩然(24歲)承認去年10月5日在東涌逸東h迎逸樓寓所內,非法及惡意傷害謝浩麟(23歲),意圖使他身體受嚴重傷害。
官指有預謀加重刑罰 勸被告母莫自責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有預謀犯案,而且向毫無防避的胞弟突然施襲,是加重刑罰的因素,幸運地受害人眼睛並無受傷,不過現時仍需做手術治療皮膚上的疤痕,他所承受的痛楚可想而知。而控方透露事主至今仍未能原諒被告。
法官指被告2008年開始濫用K仔、可卡因及搖頭丸,令他出現思覺失調症狀,雖然這是被告犯案的理由,但不會減輕其罪責。法官又指被告母親在求情信中指兒子脾氣差及衝動,即使母親已公平對待所有家人,但被告仍覺得家人不夠疼他,法官勸被告母親不用自責。
案情指去年10月4日,被告與兄長及胞弟因為爭用他的私家車而爭執,被告遭兄弟打至前額紅腫,事件報警處理,但警察到場後兄弟們決定不再追究。翌日被告感到深深不忿,胞姐曾勸他不要「搞事」,母親亦安撫他,但未能平息他的怒氣,他到街巿購買含硫酸的通渠水返家,見到正在沙發睡覺的胞弟後突然「火滾」,於是向赤裸上身的胞弟淋潑通渠水,令他全身一半皮膚被灼傷,其中臉、四肢及身軀有百分之十五的二級燒傷,留醫2個月後才出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