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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昨日開始分組討論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提交的政改報告。 新華社
挺「過半數出閘」 盼人大常委會「一錘定音」減爭拗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 北京報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昨日開始分組討論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提交的政改報告。多名列席會議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均表示,他們在會上強調了提名委員會是唯一提名特首候選人的機構,必須反映集體意志,故「過半數提名」是最直接易明的方法,希望人大常委會為政改訂下清晰框架,令社會早日聚焦討論具體方案。
王敏剛:倡「三個不能」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王敏剛在會上提出「三個不能」:第一,國家安全不能捨棄,指由於基本法訂明國防和外交事務是由中央負責,故必須注意普選與國家安全的關係;第二,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不能有一點質疑;第三,對違法亂港的行為,一概不能包容。
王敏剛表示,與會者充分肯定了特首提交的政改報告,認為經過5個月的諮詢,特區政府已如實全面反映社會各界意見,亦認為2016年選舉辦法無需修改。他指出,政改問題不止是香港的事情,亦是「一國兩制」發展的里程碑、世界民主發展的地標,「歷史的抉擇」。
盧瑞安:否決違法方案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盧瑞安表示,香港如何落實普選並非單純的法律問題,更是香港管治權之爭的政治問題。他在會上講解了香港的政治環境,指特區政府經廣泛而深入的諮詢後,提交人大的報告是客觀全面。
他又說,反對派在香港鼓吹違法「佔中」、「全民投票」等,企圖煽動市民以犯法方式爭取不合法的方案,因此他希望人大常委會可以當機立斷,為政改問題「一錘定音」,否決「三軌」方案、「公民提名」等,以免再被反對派拖延時間,「應該快、狠、準作出決定,令社會返回基本法及人大決定的基礎上討論,避免有人想走彎路。」
至於提名程序方面,他認為「民主程序」是「少數服從多數」,建議特首候選人應為2名至3名,並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特首,「特首當然唔能夠反中亂港。」
馬逢國:符「民主程序」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馬逢國表示,他認同特首提交的政改報告中立客觀,建議人大常委會修改2017年特首產生辦法,並批評反對派在諮詢過程中,提出很多偏離基本法框架的方案,浪費不少時間,現時是適當時間讓人大常委會作出清晰明確的決定。他又認為,「過半數提名」是合理理解,亦符合「民主程序」。
葉國謙:冀訂具體框架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葉國謙表示,他主要反映香港社會普遍期望2017年落實特首普選,例如有逾150萬人簽名支持普選、反對「佔中」,希望人大常委會為政改訂下具體框架,包括提名門檻等。
吳秋北:減反對派誤導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秋北則說,他在會上肯定了特首提交的政改報告,認為內容客觀全面,如實反映香港社會意見,而且公眾諮詢期長達5個月,廣度、深度都是前所未有。他又指,政改問題不單是特區政府的內部事情,中央亦擔任重要角色,故中央一直充分聽取社會意見。
吳秋北續指,希望人大常委會就香港政改問題訂出具體框架,包括提名委員會的組成、比例和人數,並規定特首參選人需取得「過半數提名」才可「出閘」,特首必須為愛國愛港人士,建議候選人需宣誓擁護國家憲法及基本法。他認為,政改框架愈清晰,愈可減少香港市民被反對派誤導的情況出現,可令社會聚焦討論具體方案。
黃友嘉:「過半數」易明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黃友嘉表示,支持特首提交的政改報告,強調政改必須按照基本法及人大決定辦事,不能天馬行空構想。他指出,落實普選須充分考慮香港的獨特歷史和文化背景,重申香港只是一個特區,中央在政改問題上有最終決定權。
他認為,提委會應參照選委會組成,保留四大界別同等比例。早前曾與民主黨會面的黃友嘉說,會上有向人大常委會反映反對派的意見,例如他們不會接受「過半數提名」等,但黃友嘉認為,提委會必須反映集體意志,以「機構提名」方式提名特首候選人,故「過半數提名」是最直接易明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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