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廈門籍港人返鄉養老,若符合一定條件,可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享受當地養老保險待遇。記者近日走訪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社局)獲悉,廈門市從2013年以來,已為300餘位原籍當地且符合條件的港人辦理有關手續。據悉,目前內地僅有廈門與深圳兩市推行此政策。
2013年2月發布、4月執行的《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中提到:「已離境定居的人員,若原具有我市戶籍並以本市戶籍人員身份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在達到法定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可按我市相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廈門市人社局養老保險處馮波處長告訴記者,上述規定出台一年多以來,有1,000餘名境外定居人員前往詢問、辦理手續,其中九成以上為赴港定居者,「但最終符合全部要求的,僅有300多人。」
要求出境前社保賬戶未註銷
馮波解釋說,赴港定居者要返廈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保險,首先其出境前戶籍必須在廈門,且出境前未退付註銷社保賬戶。「部分人士出境前已經註銷社保賬戶,退付個人繳交部分,就無法辦理手續了。」其次,相關人員需要達到男60周歲,女55周歲的法定退休年齡才可。
出境前須繳交至少15年社保
馮波進一步解釋說,領取俗稱「退休金」的養老保險金基本要求,是出境前以企業職工身份,已經繳交至少15年當地社保。1988年以前,內地統一招工並能出示工作檔案證明,亦可以算入年限。「大多數未能順利辦理手續的人士,都是因為出境前繳費不足15年,或是以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身份出境。」
據了解,符合條件者,須本人親自攜帶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即「回鄉卡」)等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戶籍註銷證明和出入境部門批准出境證明,赴廈門市社保中心辦理。每月20日前受理部分,當月25日後,會將受理成功的養老保險金發放到申請人在內地開設的銀行賬戶,可委託他人代領。若以最低繳費水平和繳費年限估算,成功申請者,每月可領取退休金約700元人民幣。■香港文匯報記者 林舒婕 實習記者 王瀟雨 廈門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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